【资金来源】【分配标准】金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为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基础养老金中央按每人每年1056元进行补助,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02元进行补助,县财政按每人每年162元进行补助。2019年,全县共需资金1445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563万元,省财政补助1116.9万元,县财政补助1773.9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参保缴费补贴,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市县财政按不低于每人每年10元标准给予补贴。我县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和已提高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激励参保人员多缴多补,多缴多得,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2019年参保缴费补贴共需资金2989.1万元,其中省财政承担636万元、县财政承担2353.1万元,县财政承担部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此外,县财政对计生优待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代缴保费共需资金1156.36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