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办理2016年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皖人口基金〔2016〕5号文件)。
2、特扶对象;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人身意外保险;
5、乡镇级上报→县级审核;
6、符合特扶对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