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斑竹园镇2022年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出具服务指南
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六号) |
服务对象 | 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的育龄妇女 |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 街道计生办服务大厅、工作日 |
服务项目和内容 | 人工流产 |
服务流程 | 申请人提交材料-街道计生办受理-批准、出具证明 |
服务要求 | 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因离婚、丧偶等原因要求施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育龄妇女。 |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0564-763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