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8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四)

2024-09-04 21:59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4]1361号

金寨县华洋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螺丝椒案

金寨县华洋商贸有限公司

91341524MA8QWM7R5B

丁江华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螺丝椒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19.52元;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2

金市监处罚[2024]1364号

金寨县久恒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散装洋鸡蛋案

金寨县久恒商贸有限公司

91341524MA2ULQOF6N

杨菁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散装洋鸡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287.42元;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3

金市监处罚[2024]1365号

吴芳如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吴芳如

92341524NA2NFF6TXK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4

金市监处罚[2024]1367号

金寨县三河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三河超市

92341524MA2NMNP11L

桂美琼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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