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后公布规划文本】金寨县斑竹园镇总体规划文本(2014-2030年)
安徽·六安
金寨县斑竹园镇总体规划(2014-2030)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2015.08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背景
为贯彻各级政府对斑竹园镇的发展要求,切实指导斑竹园镇的建设和发展,协调城镇和乡村的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金寨县斑竹园镇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2)
(6)《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7)《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8《金寨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9)国家及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原则
规划强调在严格保护斑竹园自然环境与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制定斑竹园镇的发展战略,完善城镇旅游服务及商贸职能,做到人与自然、保护与开发、经济与文化的多元并存与和谐共生。
(2)区域统筹发展原则
规划立足于金寨县域及更大区域范围,从斑竹园镇与周边区域整体统筹发展的角度,协调斑竹园镇与周边城镇的资源利用、产业分工、基础设施共享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现金寨地区社会经济的整合发展,协调镇区与乡村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资源利用与空间布局,实现镇域范围内的城乡一体化发展。
(3)规划连续性原则
规划在延续上一轮斑竹园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从建设旅游商贸重镇的角度,认真研究已编制的各层次规划,充分汲取以往规划中的合理内容,保持城镇功能,建设空间与建设时序上的连续性。
(4)可操作性原则
规划充分研究斑竹园镇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斑竹园镇的基础和优势,提出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并能解决主要问题的规划方案,逐步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升城镇建设整体质量和水平。
(5)体现地方特色原则
斑竹园镇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典型的人文自然环境特色,规划在积极保护传统历史文化的同时,充分结合并体现斑竹园镇地方人文自然环境特色。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其中:
近期:2014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第五条 规划地域层次
本次总体规划将分为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
(1)镇域层次
规划范围:斑竹园镇行政范围,包括1个街道居委会与9个行政村,总面积为148.1平方公里。
(2)镇区层次
规划范围:现状镇区及斑竹园、黄麦园、三道河、漆店村等行政村范围内的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74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
此文本中黑体加粗下划线字条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本次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斑竹园镇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八条 规划审批、实施
本规划经斑竹园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审查同意后,报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本规划由金寨县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斑竹园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因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原因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九条 城乡发展总体战略
进一步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经济体制转换、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以中心城镇发展为先导,坚持“发挥交通优势、优先打造特色产业”的区域发展战略方针,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重点打造特色商贸、旅游服务、规模化种植和休闲旅游业等基地,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产业战略:强化特色,创造品牌;
城镇战略:极化中心,规范社区;
生态战略:保护自然,经营生态;
人文战略:弘扬文化,彰显特色。
第十条 城乡发展目标
至规划期末,斑竹园建成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结构优化、服务体系完备、社会就业充分、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生态型城镇,并成为金寨县南部重要的战略支点和区域中心城镇。
斑竹园镇城乡发展目标见附表一《斑竹园镇总体规划指标体系一览表》。
第十一条 城镇发展策略
(1)经济整合与产业重构
依据自身特色,明确在区域中承担的产业定位与要求,突出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走非均衡、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在区域的产业竞合发展中实现最优化。
(2) 资源整合与文化重构
整合自身与周边历史文化资源,突出红色文化的特征。
积极引入现代文化理念,提升城镇文化内涵,形成多元文化发展。
(3)空间整合与风貌重构
打造开放的空间形态,弹性的功能结构,提供一个长期发展的框架。
深入挖掘城镇文化与山水特色,实现山水塑城,文化兴城。
(4)设施整合与生活重构
梳理完善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注重生态优化与环境友好,社会公平与服务均等。
第三章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节 人口与城镇化
第十二条 规划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至2020年,镇域人口为2.5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0.9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6%。
远期至2030年,镇域人口为2.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0%。
第二节 镇域镇村体系布局规划
第十三条 镇村规模等级结构
村庄等级划分为镇域中心、中心村与基层村三个层次。村镇规模划分为1.5万人、1000-2000人与500-1000人三个层次。
表3-1 斑竹园镇镇村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
等级 |
人口 |
村镇名称 |
数量 |
|
Ⅰ |
镇域中心 |
15000人 |
街道居委会 |
1 |
Ⅱ |
中心村 |
1000-2000人 |
王氏祠、沙堰村、金山村 |
3 |
Ⅲ |
基层村 |
500-1000人 |
小河村、万何村、桥口村、漆店村、长岭关 |
5 |
第十四条 镇村职能结构
村镇职能包括综合型、旅游型与农业型三类。
表3-2 斑竹园镇村镇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等级 |
村镇名称 |
职能类型 |
主要职能 |
镇域中心 |
街道居委会 |
综合型 |
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公共服务中心 |
中心村 |
王氏祠 |
综合型 |
北部公共服务中心,镇域经济、社会、文化副中心 |
沙堰村 |
综合型 |
南部公共服务中心,镇域经济、社会、文化副中心 |
|
金山村 |
旅游型 |
旅游服务副中心、高效农业 |
|
基层村 |
小河村 |
旅游型 |
生态旅游、农业种植 |
万何村 |
农业型 |
农业种植 |
|
桥口村 |
农业型 |
农业种植 |
|
漆店村 |
旅游型 |
生态旅游、农业种植 |
|
长岭关 |
农业型 |
农业种植 |
第十五条 镇村体系空间结构
斑竹园镇至2030年将形成“一主三副、双轴带动”的镇村体系空间结构。
(1)一主三副
一主:斑竹园镇镇区是整个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镇村体系空间结构中的核心。
三副:规划沙堰村、金山村与王氏祠村为全镇的副中心。王氏祠村和沙堰村分别辐射整个北部片区和整个南部片区,以区域服务功能为主;金山村以旅游服务为主。
(2)双轴带动
210省道沿线是镇域范围内村庄集中布局的区域,规划沿210省道形成城镇发展主轴,主要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带动城镇南北向发展。
斑天公路沿线是镇域景观资源及人文资源最为丰富的区域,规划沿斑天公路形成城镇发展次轴,主要发展旅游业,带动城镇东西向发展。
第十六条 村镇建设用地控制
镇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人以内。
第十七条 村庄撤并指引
规划期内,为了有利于镇域的城乡统筹发展,对于村镇撤并建议如下:
(1)强化镇区作为镇域综合型城镇的功能,扩大镇区规模,将斑竹园村纳入中心镇区范围统筹规划建设以增强镇区综合经济实力,形成具有一定城镇竞争力的镇域增长极。
(2)统筹考虑集聚发展和均衡发展的关系,鉴于斑竹园镇域村庄规模普遍较小的现状,镇村体系规划时,采用集中发展的策略。
(3)注重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质量。
(4)把斑竹园镇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农业发展、资源利用协调起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第三节 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产业选择
斑竹园镇以旅游业商贸业和特色农业为主导产业,以农产品深加工为辅助性产业。
第一产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建设观光农业。
第二产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加工业。
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商贸业。
第十九条 产业布局
规划形成“一核三心、三轴四片”的产业布局结构:
一核三心:一核是指位于镇区的镇域综合服务中心,三心分别是指位于金山村的旅游服务中心、以漆店村为核心的南部农旅服务中心和以桥口村为核心的北部农旅服务中心。
三轴:两轴分别为依托210省道和斑天公路,形成贯穿南北的商贸服务发展轴和贯穿镇域东西的旅游发展轴,。另一轴指的是串联漆店村、金山村、桥口村三个节点的现代农业轴。
四片:中部综合服务片区,以斑竹园镇区为主体,加强商贸、旅游服务功能;金山旅游休闲片区,主要依托历史古迹和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南部农旅发展片区,包括漆店村与长岭关,规划形成集历史遗址观光和采茶体验、丝绸观光为核心的旅游片区;北部农旅片区,以发展中药材养生休闲为主导的旅游产业。
第四节 镇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二十条 旅游发展定位
省级优秀旅游目的地:以红色文化及生态休闲旅游为主,结合茶文化、药材文化的省级重点文化旅游城镇。
大别山红色文化区重要旅游节点;利用自身红色文化资源,积极融入大别山红色旅游体系中。
金寨县南部旅游服务集散中心:作为金寨县南部旅游片区的服务集散中心,同时也是大别山天堂寨景区的重要交通集散节点。
第二十一条 旅游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四板块”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以合武高速下道口处的游客接待中心和瑞海商贸城为核心的旅游服务中心。
一轴:主要是红色文化旅游轴(王氏祠—将军桥—朱氏祠—烈士陵园—老鸹窝)。
四大旅游板块:养生体验旅游板块(以北部王氏祠为中心的天麻、灵芝等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发的旅游板块);生态休闲旅游板块(以中部金山村美好马河开展的特色农业为核心);户外运动旅游板块(以大别山天堂寨景区为依靠);农业观光旅游板块(以沙堰村、漆店村的油茶基地为核心开展特色茶文化旅游)。
第二十二条 旅游发展策略
(1)创建旅游产业链
完善斑竹园旅游产业链,使斑竹园旅游从观光游览向集风景观光、历史文化和民族风俗文化欣赏、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现代化旅游的模式转变。
(2)打造两个旅游品牌
艰苦奋斗红色斑竹园:以烈士陵园和朱氏祠——红军第11军32师旧址为依托,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打造独具特色的红色斑竹园。
诗意栖居养生斑竹园:依托中药材生产和山水特色,打造养生斑竹园。
第五节 镇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二十三条 保护目标
梳理镇域历史文化遗产,建立有效的保护名录,制定相应保护策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和弘扬。
第二十四条 文物古迹保护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要求,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实行严格保护、整体协调,建立由内及外的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三个层级的保护模式。采取积极的文物保护措施,全面保护镇域范围内的10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
加强文物史迹的调查与研究,建立文物保护预备档案。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建设改造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影响协调区内,一切新建、改建活动,必须在不影响环境风貌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论证、报批程序,严肃查处一切违规建设行为。
表3-4 斑竹园镇主要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保护级别 |
1 |
红十一军三十二师成立旧址 |
斑竹园镇朱氏祠 |
国保 |
2 |
洪家寨 |
漆店村 |
省保 |
3 |
长岭关革命烈士陵园 |
长岭关 |
市保 |
4 |
长岭关摩崖石刻 |
长岭关 |
县保 |
5 |
赤南县三区一乡列宁小学、儿童乐园旧址 |
金山村刘氏祠 |
县保 |
6 |
商城县农民协会、红军医院旧址 |
斑竹园村涂氏祠 |
县保 |
7 |
墩子岭 |
— |
未定级 |
8 |
古塔 |
金山村 |
未定级 |
9 |
千年银杏 |
金山村 |
未定级 |
10 |
王氏祠 |
王氏祠 |
未定级 |
第六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二十五条 空间管制分区
规划区内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包括已建区),其范围分别为:
表3-5 空间管制分区一览表
禁建区 |
① 金山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保护区; ② 油榨河、南流河、竹根河等生态敏感区; ③ 基本农田保护区; ④ 沪汉蓉铁路50米范围内;合武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 ⑤ 坡度大于25%的山体 |
限建区 |
① 油榨河、南流河沿河20米范围内; ② 镇域北部的一般农田; ③ 山体等生态敏感区; |
适建区 |
禁建区,限建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
第二十六条 空间管制措施
(1)禁建区:该区域除进行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设外,禁止一切与城镇建设相关活动的开展,并严禁破坏景观与自然资源,保护林地、耕地,禁止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自然及人文资源、水环境的管制,严格禁止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防止受到建设性破坏。
(2)限建区:该区域除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城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外,限制其它与城镇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因建设需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经法定程序规定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
(3)适建区:在该区域内,因城镇建设发展需求,涉及将农田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法定程序规定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该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原则上不再扩大其规模,应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促进其向城镇型住区集中。
适宜建设区应采取有序拓展、集约开发的模式,重点加强对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容量、密度、功能、开发时序的管理,避免粗放式的开发行为。
(4)已建区:对建成区应采取用地调整和旧区改造方针,根据村镇用地结构调整和发展要求,逐步解决工业污染等问题,提高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比例,改善城镇环境。区内划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保护原有的风貌和环境,严禁随意拆建。
第七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七条 规划目标
至规划期末建成结构完整、内外联系、设施高效、旅游组织便捷的综合交通系统。
第二十八条 规划交通结构
至规划期末形成以镇区为中心,以沙堰村、金山村与王氏祠为副中心的“一主三副”交通集散体系。
第二十九条 公路
(1)高速公路规划
沪汉蓉高速公路,自南向北贯通全镇,并在镇区设置高速下道口。
(2)一般公路规划
① 二级公路
规划提升210省道和斑天公路为二级公路。
② 四级公路
规划将058县道提升为四级公路,另由东南至西北经过沙堰村规划一条四级公路,连接吴家店镇与沙河乡。
第三十条 交通设施
(1)客运站点(场)
在镇区新建客运站场1处,作为全镇长短途客运集散中心。在沙堰村、王氏祠、金山村各建设客运站场1处,用于乘客换乘和设备补给。
(2)铁路站场
规划斑竹园越行站场以客运功能为主,站场等级提升为客运三等站,原址扩建。
(3)公共停车场
规划4个公共停车场,其中镇区建设1处,另在沙堰村、王氏祠、金山村各建设1处。
(4)加油站
规划公共加油站3个,在镇区规划1座,沙堰村、王氏祠各规划加油站1处。
第八节 镇域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规划
第三十一条 教育设施规划
(1)小学
规划保留斑竹园中心小学和王氏祠、金山村、沙堰村三个中心村的小学,其余村庄的小学予以撤销,同时在镇区南部组团规划新建小学1所。
表3-6 斑竹园镇镇域小学规划一览表
现状 |
教育设施 |
规划调整 |
备注 |
||
所在地 |
服务人口 |
所属范围 |
名称 |
||
小河村 |
2443 |
村域 |
绍博希望小学 |
撤销 |
— |
万何村 |
2050 |
— |
— |
撤销 |
2所 |
王氏祠村 |
2436 |
— |
迎客松希望小学 |
保留 |
— |
桥口村 |
1909 |
— |
— |
撤销 |
— |
漆店村 |
2400 |
— |
— |
撤销 |
— |
沙堰村 |
1693 |
村域 |
沙堰中心小学 |
保留 |
— |
长岭关村 |
2569 |
— |
伟庆希望小学 福和希望小学 宋冲小学教学点 |
撤销 |
— |
金山村 |
2099 |
村域 |
马河小学 |
保留 |
— |
街道居委会 |
5018 |
镇域 |
斑竹园中心小学 |
保留 |
— |
街道居委会 |
5018 |
镇域 |
斑竹园二小 |
规划 |
|
(2)初中
初中在镇区集中办学,近期搬迁至斑竹园高中位置。
(3)高中
规划撤销斑竹园高中。
第三十二条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按照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进行配置。
(1)斑竹园镇区
规划保留现状斑竹园镇文化活动站。
(2)中心村
中心村文化室要求有独立的活动场所,高标准房屋不少于8 间,建筑面积不少于150 平方米。
(3)基层村
基层村村文化室要求有独立的活动场所,房屋不少于5间,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第三十三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按镇区、中心村、基层村形成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以农村标准化卫生室为基础,镇区综合医院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斑竹园镇区
规划保留现状镇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服务站。
(2)中心村
城镇社区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基层村
基层村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20 平方米。
第九节 镇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四条 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
规划金山村的地下水作为斑竹园镇区未来发展的用水水源地。
(2)用水量
规划镇域用水量为0.9万吨/d。
(3)水厂
在金山村规划扩建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0.9万吨/日,向全镇居民供水。
第三十五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镇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有条件的村庄可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排放
规划期末污水处理率:斑竹园镇区达到100%,中心村及有条件村达到70%。
镇区污水处理厂规模0.5万吨/日,处理城镇及周边村庄污水;规划小河村污水处理厂规模0.1万吨;其他村庄设置小型污水处理点。
第三十六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电源规划
斑竹园镇供电电源为斑竹园变电站(110KV)。规划设置主变20000kVA变压器两台。
(1)电网规划
① 电压等级
规划电网采用的电压等级为110KV,35KV,0.38/0.22KV。
②配电网规划
配电网结线方式采用放射式,负荷密集地区可采用环式。
第三十七条 邮政工程规划
斑竹园镇采取独立设置邮政支局、邮政代办点两级服务体系,至规划期末中心村设置邮政代办点,建立遍布全镇的服务网点。
第三十八条 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镇域装机总容量近期2020年为1.9万门,远期2030年为3.0万门。电信出线直接进金寨县城区交换母局。
第三十九条 燃气工程规划
燃气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镇区以天然气为主。
规划至2030年,镇区北部规划一处燃气用地,对高压天然气进行过滤、计量、输送,经调压后向居民和工业用户供气。
第四十条 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在镇区北面新建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垃圾,远期运往金寨县垃圾发电站集中处理。
第十节 镇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四十一条 消防规划
(1)规划目标
①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消防实力、社会化程度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达 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
②按照城镇用地总体布局,分期逐步使消防站布置达标率100%,消火栓设置达到国家标准。
③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使消防组织层次化、网络化。
(2)消防配置标准
规划不独立设置消防站,斑竹园镇消防任务由金寨县消防队负责。
根据工业区分布、人口密度及水源、交通、地形等条件,确定甲乙丙三类消防责任区。
表3-7 消防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区类别 |
举例 |
|
甲 |
首脑机关地区、仓储单位和高层建筑集中地区、商业中心区、重点文物建筑集中地区、三、四级耐火建筑和易燃建筑高度集中,人口密度街道狭窄的地区,其它火灾危险性大的地区 |
|
乙 |
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和高层建筑较多的地区 |
|
丙 |
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居民区、工厂企业和三级耐火建筑较分散的地区 |
(3)森林消防规划
①规划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重要责任,镇区各单位都要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②实施措施
建立林火预测预报系统;林火监测与通讯系统;充分开发计划火烧;营建生物防火林带;通过培训扑火队员和改善扑火装备提高扑救灭火能力。
第四十二条 防洪规划
(1)设防标准
斑竹园镇区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防,镇域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
(2)规划原则
在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前提下,还应遵照如下原则:
①对洪水防治采取“上蓄水、中固堤、下利泄”的原则。
②与市政建设相协调,确保任何建筑不得侵占任何行洪河道,利于洪水排泄。
③建立可靠的雨水排除系统,并在城区下游建设排涝泵站,排涝泵站应与城镇雨水排除统一考虑。
④要区别轻、重、缓、急,近、远期相结合,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城镇防洪设施抗洪能力。
⑤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提高投资效益。
⑥结合水系特点,建设截水闸、重点绿化,保护环境,美化城镇。
第四十三条 抗震规划
(1)设防标准
斑竹园镇为6度地震设防地区。
(2)建设要求和防御措施
①一切新建工程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并按《新建工程抗震防灾规定》实施建设管理。
②镇区建筑逐步进行抗震加固,城镇供水、供电、医疗、消防、粮食、交通、电讯七大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标准应提高一级设防标准。
③本着就近避难、均衡布局的原则,建设避难场所。
④要依托城镇道路,将各级避难疏散场所连接起来,形成相互贯通的网络状避难疏散通道体系。
⑤防止次生灾害。
第四十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规划目标
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以防为主,以治为辅,防治结合”的方针,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网络,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2)规划措施
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②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
③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
④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⑤采用技术手段,及时治理地质灾害。
第四章 镇区规划
第一节 城镇性质及城镇规模
第四十五条 城镇性质
鄂皖两省边际的商贸重镇、大别山地区重要的旅游服务中心、金寨县西南部的中心城镇。
第四十六条 人口规模
近期2020年,镇区人口为0.90万人;
远期2030年,镇区人口为1.35万人。
第四十七条 用地规模
2030年,斑竹园镇镇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
第二节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四十八条 空间发展方向
城镇空间拓展策略为“东控、南拓、西进、北优、中提升”。规划期内重点向西、向南发展。
东控:由于东面已经无地可供发展,规划以烈士陵园为界限,控制再向东发展。
南拓:利用大别山旅游快速通道的建设,积极引导镇区向南拓展,主要布局旅游服务及居住功能。
西进:整理优化西边工业,关停有污染的企业,减少工业对镇区的负面影响,结合大别山旅游快速通道二期的建设,镇区适当向西发展,同时布置一定比例居住和配套设施。
北优:优化北面工业布局,使工业的发展围绕着旅游发展,限制有污染的企业入驻。
中提升:搬迁中部所有的工业,向北面工业园区集中,在中部重点发展服务业,提升商贸功能。
第四十九条 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三轴三片”的规划结构。
“一心”规划以老镇区为基础,构建城镇综合服务中心;
“三轴三片”在老镇区南、西、北分别布置旅游组团、生活组团、工业组团,分别以旅游服务、生活居住、工业产业为主导功能,并与老镇区相互联系形成三条发展轴线。
第五十条 分区建设指引
(1)镇西生活片区
210省道与大地路交叉口以西区域,主要包括现状部分老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2.98公顷。本区以居住和西部旅游服务为主,为城镇未来发展的新区。
(2)镇中综合服务片区
沿河路与210省道之间的区域,主要包括镇区街道及其周边,建设用地面积63.96公顷。本区以综合服务和商贸为主,形成城镇的综合服务中心。
(3)镇北工业片区
210省道与华盛路交叉口的区域,建设用地面积11.42公顷。本区为制造业基地,保留现有工业规模,为城镇未来发展的工业区。
(4)镇南旅游服务片区
斑天公路与沪汉蓉高速公路交汇处区域,建设用地面积75.65公顷。本区以旅游服务为主,集中发展旅游服务,打造天堂寨旅游线路中转站,积极发展配套设施,推动旅游服务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发展。
第五十一条 城镇建设用地结构
镇区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等四大类用地分别占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6.83%、24.23%、6.23%和16.23%。具体各类用地面积及指标详见附表二《斑竹园镇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第三节 镇区居住用地规划
第五十二条 居住用地规划指标
规划居住用地49.7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6.83%,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6.82平方米。
第五十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
规划七个居住组团分别是:镇南居住组团一,面积为20.57公顷,规划人口为5505人;镇南居住组团二,面积为4.07公顷,规划人口为1100人;镇西居住组团,面积为4.59公顷,规划人口为1250人;镇北居住组团,面积为2.43公顷,规划人口为650人;镇中居住组团一,面积为4.87公顷,规划人口为1170人;镇中居住组团二,面积为7.04公顷,规划人口为1990人;镇中居住组团三,面积为6.73公顷,规划人口为1800人。
第五十四条 住房保障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投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确保镇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土地供应量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两类政策性住房土地供应量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5%~10%。
第四节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五十五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标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2.7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4.23%,人均用地面积24.22平方米。
第五十六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5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18%,人均用地面积1.18平方米。
集中整合原有镇区内的办公用地,保留现状行政办公用地,完善其配套设施,带动中心的发展。
第五十七条 文化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0.6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49%,人均用地面积0.49平方米。
保留斑竹园镇文化活动站;
规划在镇南、镇西、镇北新建居住区文化活动中心,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提升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城镇形象。
第五十八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2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93%,人均用地面积0.93平方米。
实行“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配置。保留现状斑竹园镇卫生院,规划新建斑竹园镇卫生站,用地面积0.49公顷。以社区为单位,建设社区卫生站。
第五十九条 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不独立设置体育设施用地,体育设施建设应尽量结合广场、绿地等城镇开放空间,为居民开展大型健身娱乐活动提供空间,形成居民交流与交往的场所,增进城镇凝聚力。
第六十条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7.1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5.33%,人均用地面积5.33平方米。
规划将现状高中搬迁并规划为初级中学,现有初中变为商业服务用地,保留现状小学,并在南部组团新建一所小学。
表4-1 镇区中小学规划一览表
编号 |
名称 |
面积(公顷) |
班级数 |
类别 |
1 |
斑竹园初中 |
3.72 |
24 |
搬迁保留 |
2 |
斑竹园中心小学 |
1.23 |
12 |
保留 |
3 |
斑竹园二小 |
2.24 |
18 |
新建 |
第六十一条 文物古迹用地规划
规划保留文物古迹用地0.7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52%,人均用地面积0.52平方米。规划对现有的文物古迹等用地根据各自保护范围进行控制和保留。
(详见附表三:斑竹园镇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第六十二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1)规划指标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1.3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5.79%,人均用地面积15.79平方米。
(2)等级规模分布
规划形成“镇级——社区级”两级商业金融服务体系。在斑天公路与210省大道交叉处布局镇级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服务中心结合生活居住片区布置,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以均衡布置为原则。在镇西、镇北和镇南各建一个居住区商业服务中心,服务本居住区的居民。
第五节 镇区工业用地规划
第六十三条 工业用地指标
规划工业用地8.4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6.23%,人均用地面积6.23平方米。
第六十四条 用地调整
老镇区内的工业用地,除保留少数效益较好的一类工业外,其余企业逐步迁往镇北工业区。搬迁后的工厂用地改为商贸居住用地。
第六十五条 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镇区内只保留210省道和桂花路之间的一类工业,用地面积1.69公顷,镇北工业区工业用地规模为6.72公顷,主要布局一、二类工业。
第六节 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六十六条 规划目标
围绕“通畅可达、无缝对接、内外分开、快慢分离”的斑竹园镇道路交通总体目标,在镇区道路交通中力争达到“南北联系通畅、过境交通与镇区交通分离、交通设施高效衔接、适度发展公共交通、打造特色步行街区、创造精品旅游线路”的规划目标。
第六十七条 规划指标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21.9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6.23%,人均用地面积16.23平方米,其中规划道路用地20.1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94%,人均用地面积14.94平方米。
第六十八条 道路系统规划
(1)对外交通
规划采用构建镇区外环线分流过境交通的方式解决客货运交通流重叠,过境货运交通流穿越镇区的问题。规划实施期间,由斑天公路与210省道承担过境交通和货运交通的职能。
(2)主干道
镇区内规划4条主干道,分别是210省道镇区段、斑吴路、大地路、立夏路。
(3)次干道
镇区内规划7条次干路,分别是邮电路、沿河南路、沿河北路、富园路、高中路、华盛路、远芬路。
(4)支路
镇区内主要规划10条支路及巷道,分别是富康路、桂花路、东岳路、文昌路、安康路、福来路、泰达路、育才路、天成路、远渥路。
(详见附表四:斑竹园镇镇区道路规划一览表)
第六十九条 站场规划
规划建设客运枢纽站场1处,位于斑天公路与210省道交汇处,规模0.59公顷。包括公交首末站、客运站及停车场。
第七十条 公共交通规划
(1)居民公共交通
规划在镇区西端新建1处公交首末站。
(2)游客换乘交通
镇区合武高速公路下道口与斑天公路交汇处规划打造成为全镇旅游服务中心,设置停车场1处,结合镇区客运站,对接镇内公共交通,方便游客换乘、中转与停留。
第七十一条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镇区规划社会停车场2个,分别位于合武高速下道口与斑天公路交汇处和邮电路北侧。
表4-2 镇区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名称 |
位置 |
规模(ha) |
停车场1 |
高速公路出入口 |
0.92 |
停车场2 |
邮电路北侧 |
0.23 |
新建开发用地必须按相关标准配建停车场用地。
(2)加油站规划
规划建设1座加油站,位于210省道与桂花路交汇处,用地面积0.29公顷。
第七节 镇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七十二条 规划指标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0.8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5.43%,人均用地面积15.43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5.4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45平方米。镇区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老镇区相关开发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25%,新开发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5%,工业用地的绿地率应小于20%。
第七十三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规划绿地系统结构为“两带、两心、多点”,其中:
(1)两带:沿油榨河、南流河两条水系打造两条滨水景观带,形成绿化廊道。
(2)两心:保留高速公路出入口处的山地景观;在110kv变电站原址上新建公园。
(3)多点:在镇区各个组团设置公共绿地,形成多个镇区绿点。
第七十四条 生态绿地规划
规划在镇区高速公路出入口西侧和立夏节起义革命烈士纪念园北侧保留自然山体及植被。
第七十五条 公共绿地规划
(1)滨河绿地
规划在沿南流河、油榨河河道两侧控制5-30米宽度不等的滨水公共绿带,形成绿化、步行道、小品、水面有机结合的滨河公共开放空间。
(2)公园
镇区内规划建设两个镇级公园,分别位于高速公路出入口处和原110kv变电站所在地区,规划面积分别为4.51公顷和2.71公顷。
(3)其他公共绿地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按不低于1.0平方米/人的标准设置;街头小绿地根据现状条件及景观要求的情况规划设置。
第七十六条 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在沪汉蓉高速两侧各控制15米的防护绿化带。
在工业园区与居住用地之间设宽度不小于30米的防护绿地。
第八节 镇区景观风貌规划
第七十七条 景观风貌定位
(1)“山水斑竹园”:打造山水自然景观风貌——以南流河、竹根河、山体为依托,营造滨水景观、山体森林景观,塑造山水环绕的城镇氛围。
(2)“文化斑竹园”:打造特色历史文化风貌——以地域文化、红色文化为依托,营造特色文化风情。
(3)“特色斑竹园”:打造特色居住生活风貌和建筑风貌——以镇区生活街区、仿明清建筑、安徽风格建筑为依托,营造具有传统安徽民居街区特色的生活风貌。
第七十八条 景观风貌结构
规划形成“一廊、两带、五区”的城镇风貌结构,其中:
一廊:朱氏祠——烈士陵园廊道,规划将其建构为镇区的人文景观长廊及景观视廊。
两带:规划分别沿南流河、油榨河营造滨水的公共开放空间,连通镇区的各个山水景观,形成两条景观风貌带。
五区:老城风貌区(主要是表现斑竹园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以自然、和谐为主要特征,强调历史建筑的风貌个性)、民俗文化风貌区(以安徽传统风貌为主,展现斑竹园特色民俗文化)、新城风貌区(主要以新中式徽派建筑为主,体现悠久的文化在当代城镇的延续,是城镇建设对历史的传承)、居民生活风貌区(以传统风格为主的居住风貌,发扬并继承安徽特色传统建筑特色)、工业风貌区(定位在建设体现现代化、生态化的科技工业风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工业区设计风格,创造整洁、大方的现代工业区形象)。
第七十九条 建筑风格与色彩控制
针对不同的风貌区采用不同的建筑风格与色彩进行控制。
老城风貌区:建筑以低层和多层为主,一般控制在6层以下,体量不宜过大;建筑风格以安徽明清民居建筑为主,主色调要求应与历史建筑的色彩相协调,采用白色、多种灰色系列墙面与深灰色屋面的传统民居色彩搭配。
民俗文化风貌区:建筑以低层和多层为主,一般控制在6层以下,体量不宜过大;以安徽传统风貌为基调,局部融入近现代徽派风格建筑形式,形成以民族风格为特征的建筑风貌区。建筑色彩以灰白色、米黄色为主色调,赭色、暗红色为辅助色,营造古朴典雅的色彩氛围。
新城风貌区:建筑以低层和多层为主,一般控制在6层以下;主要以新中式徽派建筑为主,体现悠久的文化在当代城镇的延续;该区建筑以灰白色、蓝灰色为主色调,暖灰色为辅助色,营造富有时代气息的色彩氛围。
居民生活风貌区:建筑以多层为主,一般控制在6层以下;建筑风格以传统风格为主,发扬并继承安徽特色传统建筑特色,鼓励自然、简洁、有地方特色的地域主义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应反映居住建筑的性质,不得过于明艳、夸张,宜选用高明度、低彩度的暖色调;建筑形状和布局不宜过分特殊,注重统一与整体协调。
工业风貌区:建筑以低层为主,一般控制在2层以下;以现代、简洁、明快、清新的建筑形象,塑造既严谨又活泼的现代产业片区风貌;建筑色彩以灰白色、米黄色为主色调,红色、黄色、蓝色为辅助色,营造简洁、灵动、富有时代气息的色彩氛围。
第九节 镇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八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
规划镇区人均综合用水指标取350L/(人·d),总用水量为0.5万吨/d。
(2)水源
斑竹园镇区近期由金山村水厂供水。
远期斑竹园镇区供水由金寨区供水管网接入,实现联网供水。
(3)水厂规划
规划近期扩建金山村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0.9万吨/日。向镇域内各村庄供水。
(4)管网规划
规划镇区为环状干管加枝状配水管的管网系统。沿210省道、大地路、斑吴路规划管径DN400mm给水干管,为在建立完整环网体系的情况下,明确主要输水管和配水管功能,改造供水瓶颈,扩容、提高供水量。
第八十一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污水排放量按总用水量(平均日)的80%计,规划镇区的污水量为0.4万吨/日。
(3)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布置3处污水处理厂,分别在镇北工业组团沿210省道布置一处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0.05公顷,设计规模为0.5万吨/日;在镇中北部210省道旁,规划一处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0.13公顷,设计规模为0.5万吨/日;大地路与高中路交叉口南侧布置一处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0.06公顷,设计规模为0.5万吨/日。
(4)管网规划
沿油榨河和南流河建设污水主干管,各片区以支状次干管的形式汇入主干管,沿主干管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管径干管采用d500~1000mm,支管采用d300~500mm。
第八十二条 雨水工程规划
(1)暴雨强度公式
斑竹园镇镇区暴雨强度公式为:
Q= q. Ψ.F
Q——雨水量(L/s);
q——暴雨强度(L/(s.ha));
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a)。 。
(2)管网规划
规划按就近排放的原则,规划最小雨水管径为d400mm。
第八十三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
至规划期末镇区用电负荷为1.62万KW,按65%负载率计,则总负荷为2.49万KW。
(2)电源规划
规划镇区电源来自110KV斑竹园变电站,由桥口电站进线。
(3)电网规划
规划采用双回路供电的环网方式,镇区内电力线铺设根据不同需求,分别采用地埋敷设和架空铺设,采用中压10KV与低压380/220V二个电压等级。
第八十四条 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市话普及率为60部/百人,保障镇区100%和镇域90%以上地区的移动通信和寻呼用户在99%的时间内可使用提供的移动通信和寻呼服务,在重点区域实现移动通信和集群信号室内外无缝覆盖。。
保留及改造现210省道北侧的电信支局,规划用地面积为0.19公顷。
(2)邮政工程规划
保留及改造现邮电路西侧的邮电局,规划用地面积为0.15公顷。
(3)广电工程规划
新建广播电视中心,位于镇政府地块内。规划期末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
第八十五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
规划燃气气源由金寨县城接入,并在镇北工业区设置天然气门站。
(2)用气量
镇区燃气供应需求为0.63万m³/d。
(3)燃气设施规划
规划斑竹园天然气门站位于镇北工业区,用地面积0.21公顷。
(4)管网规划
燃气管道干线环状布置,枝状送达各用户。
第八十六条 环卫工程规划
(1)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在斑竹园镇卫生院以北设置一处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0.02公顷,同时结合镇区绿地设置3座小型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经中转站压缩后近期运送至镇东北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远期运送至金寨垃圾发电站。
规划按每万人设一处的标准分别在镇中和镇南片各设一处设置环卫所(包括环卫专用停车场和维修场),,每处占地400平方米左右。
(2)废物箱设置
在主要街道按标准配置废物箱,果壳箱间距为50米/只,交通干道间距80米/只,一般道路间距100~120米/只。
(3)公共厕所
商业区流动人口高密集的街道间隔300-500米设1座公厕,一般道路小于700米设1座。住宅区不少于3座/k㎡。规划共设置4处公共厕所
第十节 镇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八十七条 防洪工程规划
(1)防洪标准
至规划期末,斑竹园镇区防洪标准采用重现期30年一遇。
(2)防洪规划
整治加固河道,消理淤积河道,增加泄洪能力;全面保持现有水域面积,并保持其容量不再减少;新区建设区、道路及河道提防高程以30年一遇洪水位为标准;建设区、道路应填土至30年一遇高程以上,保证自流。不能自流的地区必须围垸设提升泵站抽排。
第八十八条 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站布局
斑竹园镇不独立设置消防站,发生火灾由金寨县消防队负责救援。
镇政府作为全镇消防指挥中心。镇区要建立完善的消防报警、通信、调度等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处理。
(2)消防供水及消防栓配置
规划镇区内消防水源为镇区内河及镇区给水网。消防栓沿道边敷设并靠近路口,消防栓间距不宜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50m,在镇区中心及重点建筑物群前要提高密度,消防栓应保证有足够水压。
镇区因路网密度的限制无法达到消防栓或邻近河道取水点的服务半径时,应配备加长帆布消防水龙以及其他传统的灭火方法予以弥补,如水井、沙池等。
(3)消防通道
依托城镇主、次干道及其支路,特别应加强作为消防车主要通道的次干道、支路规划及其建设,以保证消防车通道的畅通。通道宽度不应小于5米。
(4)建筑消防
镇区内各类建筑应考虑防火要求,新建设区域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控制的防火间距,同时利用河流、绿地、道路作为防火隔离带。
第八十九条 抗震工程规划
规划镇区为6度设防地区。设防标准应执行国家GB50223—95《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必须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进行设计。
规划在镇政府下设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并按居委会设置相应的机构。以镇卫生院为主体建立医疗救护中心。
在道路、广场、绿地等空间的规划布局时,充分考虑抗震疏散的要求。同时应考虑次生灾害造成的危害与影响。
紧急避难场所人均用地面积标准为1.0 —1.5平方米。长期(固定)避难场所人均用地面积标准为2.0 —3.0平方米。镇区避灾场所总面积约为11.13公顷。
第九十条 人防工程规划
规划配置人防指挥所一座,民防救护站一座,位于镇政府地块内,各类建筑应按国家有关规范建设人防地下工程。充分考虑平战结合,综合考虑人防地下工程设施的合理利用。
第十一节 镇区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第九十一条 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
斑竹园镇区大气环境质量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斑竹园镇区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
(3)声环境
严格控制镇区环境噪声的危害,规划期内镇区各类区域环境噪声应实现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区域环境噪声的标准。
(4)固体废弃物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和医疗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
第九十二条 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控制分区
① 一类环境功能区:朱氏祠与烈士陵园轴线、镇西组团、镇南组团。
该类区域要求严禁工业项目选址建设,按高标准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境绿化建设,实行环境优先。
② 二类环境功能区:除工业外的其他区域。
该类区域重点要进行工业项目的外迁,配套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整治人居环境质量。
④ 三类功能区:镇北工业区。
该类区域重点加强工业污染的治理,合理进行产业类型选址布局,加强工业废水收集并集中统一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镇区烟尘控制区体制,控制区面积覆盖率近期达到85%,远期达到100%,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达100%,在控制区限制新建具有大气污染的企业。
(3)水体污染防治措施
限期治理现有水污染源,逐步实行工业废水排放许可证制度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各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在规划的工业园区以外,抓紧调整没达到环境治理要求的工业企业结构转变,或采用技术抓紧污染治理。若仍难以达到排放标准,应严格实行关、停。
建设镇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普及污水管网,并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所有污水均需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综合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调整镇区交通设施布局,科学组织镇区路网系统,提高镇区道路的质量等级,有效地分流镇区内部、对外和过境交通,降低交通噪声。
加强城镇公共娱乐场所和商业中心及居民商业区的合理布局及噪音管理。
在交通流量较大的主要道路两侧设置较宽的绿化林带。
在居住区和商业服务区内,严禁设置有噪声污染的项目。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 生活垃圾
到2030年生活垃圾日产量为13.5吨,全面实行袋装化,发展垃圾分类收集。
② 其它固体垃圾
建筑垃圾:由指定单位统一管理,明确各自的清运责任。
工业固体废物:在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使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危险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进行封闭收集并有效处理。
第五章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九十三条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与规模
近期建设期限:2014-2020年;
人口规模:镇区人口为0.90万人;
用地规模:镇区用地规模为0.8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7.33平方米。
第九十四条 近期建设主要内容
(1)居住区
① 对斑竹园老住宅区进行维护改造;
② 在斑天公路沿线,依托天堂寨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服务人员住宅区;
③ 启动镇南组团住宅区的建设。
(2)公共服务设施
①在斑天公路与合武高速公路下道口交叉西侧建设游客接待中心;
② 为新建住宅区配建完善的商业服务和文化教育设施。
(3)工业区
① 逐步搬迁镇区工业,进驻镇北工业园;
② 通过土地置换,逐步搬迁镇区停产和污染的企业。
详见:附表五《镇区建设规划用地平衡总览表》、附表六《斑竹园镇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第六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九十五条 法制建设措施
(1)加强规划法宣传,普及规划意识;
(2)健全法制监督和执法机制,保证总体规划依法实施。
第九十六条 行政管理措施
(1)加强城镇规划工作的行政领导和组织实施;
(2)加强城镇规划管理职能机构力量的建设;
(3)建立规范化的规划管理审批程序。
第九十七条 经济保障措施
(1)加强资金筹措工作,积极推动城镇的开发;
(2)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3)采取不同的开发政策,引导按规划进行用地性质调整;
(4)实行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化经营和有偿服务。
第九十八条 技术深化措施
本规划批准实施后,要尽快着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开发地段以及其它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完善城镇规划体系,以有效地指导城镇建设。
第七章 附则
本次斑竹园镇总体规划最终经金寨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具有法律效力。镇区内任何单位、个人进行建设活动,必须服从本规划。
本次总体规划依法实施后,原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附表一:斑竹园镇总体规划指标体系一览表
指标分类 |
大类代码 |
指标分类 |
中类代码 |
指标名称说明 |
单位 |
现状 |
近期2020年 |
远期2030年 |
指标类型 |
|
经济指标 |
1 |
GDP |
11 |
GDP总量 |
亿元 |
7.05 |
11.91 |
19.40 |
引导型 |
|
人均GDP |
万元/人 |
2.96 |
4.90 |
7.61 |
引导型 |
|||||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 |
25 |
48 |
引导型 |
|||||
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 |
亿元/平方公里 |
— |
8 |
10 |
控制型 |
|||||
社会 |
2 |
人口 |
21 |
人口规模 |
万人 |
2.38 |
2.51 |
2.70 |
引导型 |
|
人口结构 |
% |
— |
55(劳动力占总人口比例) |
45(劳动力占总人口比例) |
引导型 |
|||||
医疗 |
22 |
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 |
个 |
8.4 |
20 |
40 |
控制型 |
|||
每万人拥有医生数 |
人 |
18.9 |
20 |
40 |
控制型 |
|||||
教育 |
23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59.46 |
75 |
98 |
控制型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19 |
40 |
60 |
控制型 |
|||||
居住指标 |
24 |
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 |
20 |
30 |
控制型 |
|||
就业指标 |
25 |
预期平均就业年限 |
年 |
— |
35 |
30 |
引导型 |
|||
公共服务 |
26 |
各项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文化、教育、医疗、体育、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 |
文化设施人均用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0.41 |
0.59 |
0.49 |
控制型 |
||
教育设施人均用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0.07 |
7.99 |
5.33 |
控制型 |
|||||
医疗设施人均用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73 |
1.40 |
0.93 |
控制型 |
|||||
人均避难场所用地 |
平方米/人 |
— |
1.0 |
2.0 |
控制型 |
|||||
资源 |
3 |
水资源 |
31 |
万元GDP耗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710 |
400 |
200 |
控制型 |
|
水平衡(用水量与可供水量之间的比值) |
% |
98.27 |
95 |
90 |
控制型 |
|||||
能源指标 |
32 |
单位GDP能耗水平 |
tce/万元GDP |
1.196 |
0.9 |
0.5 |
控制型 |
|||
能源结构及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 |
12.5 |
20 |
引导型 |
|||||
土地资源 |
33 |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82 |
102 |
99 |
控制型 |
|||
环境 |
4 |
生态指标 |
41 |
绿化覆盖率 |
% |
— |
38 |
40 |
控制型 |
|
森林覆盖率 |
% |
— |
30 |
35 |
控制型 |
|||||
污水指标 |
42 |
污水处理率 |
% |
— |
50 |
98 |
控制型 |
|||
资源化利用率 |
% |
— |
60 |
80 |
控制型 |
|||||
垃圾指标 |
43 |
无害化处理率 |
% |
— |
80 |
100 |
控制型 |
|||
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 |
30 |
60 |
控制型 |
|||||
大气指标 |
44 |
SO2、CO2排放削减指标 |
% |
— |
35 |
40 |
控制型 |
|||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 |
毫克每立方米 |
— |
0.070 |
0.050 |
控制型 |
附表二:斑竹园镇镇区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占城镇建设用地(%) |
人均用地面积(㎡/人) |
|
1 |
居住用地 |
49.71 |
36.83 |
36.82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40 |
8.45 |
8.45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59 |
1.18 |
1.18 |
|
文化设施用地 |
0.66 |
0.49 |
0.49 |
||
教育科研用地 |
7.19 |
5.33 |
5.33 |
||
医疗卫生用地 |
1.26 |
0.93 |
0.93 |
||
文物古迹用地 |
0.70 |
0.52 |
0.52 |
||
3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1.31 |
15.79 |
15.79 |
|
其中 |
商业设施用地 |
20.71 |
15.35 |
15.35 |
|
商务设施用地 |
0.09 |
0.07 |
0.07 |
||
娱乐康体用地 |
0.22 |
0.16 |
0.16 |
||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29 |
0.21 |
0.21 |
||
4 |
工业用地 |
8.41 |
6.23 |
6.23 |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 |
5.66 |
4.19 |
4.19 |
|
二类工业用地 |
2.75 |
2.04 |
2.04 |
||
6 |
交通设施用地 |
21.91 |
16.23 |
16.23 |
|
其中 |
道路用地 |
20.17 |
14.94 |
14.94 |
|
交通枢纽用地 |
0.59 |
0.44 |
0.44 |
||
交通场站用地 |
1.15 |
0.85 |
0.85 |
||
7 |
公用设施用地 |
1.41 |
1.04 |
1.04 |
|
8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0.83 |
15.43 |
15.43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15.45 |
11.45 |
11.44 |
|
防护绿地 |
4.81 |
3.56 |
3.56 |
||
广场用地 |
0.57 |
0.42 |
0.42 |
||
9 |
城镇建设用地 |
134.98 |
100.00 |
99.99 |
|
10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8.20 |
- |
- |
|
其中 |
公路用地 |
8.22 |
- |
- |
|
11 |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4.86 |
- |
- |
|
12 |
水域及其他用地 |
25.94 |
- |
- |
|
13 |
其中 |
水域 |
12.25 |
- |
- |
农林用地 |
13.69 |
- |
- |
||
14 |
总用地 |
174.01 |
- |
- |
至2030年,规划人口为:1.35万人。
附表三:斑竹园镇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文化设施 |
||||
级别 |
名称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镇级 |
斑竹园镇文化站 |
镇中斑吴路 |
0.17 |
保留 |
社区级 |
镇北居住区文化站 |
镇北居住组团 |
— |
新建(结合社区办公) |
镇南居住区文化站 |
安康路与福来路交叉口 |
0.36 |
新建 |
|
镇西居住区文化站 |
210省道北侧 |
0.13 |
新建 |
|
教育设施 |
||||
类别 |
名称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小学 |
斑竹园中心小学 |
镇中大地路与东岳路交叉口 |
1.23 |
保留 |
斑竹园二小 |
大地路与立夏路交叉口 |
2.24 |
新建 |
|
初中 |
斑竹园初中 |
高中路东侧 |
3.72 |
搬迁保留 |
体育设施 |
||||
级别 |
名称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社区级 |
镇北居住区体育中心 |
镇北居住组团 |
— |
新建(结合滨河绿地) |
镇东居住区体育中心 |
镇东居住组团 |
— |
新建(结合滨河绿地) |
|
镇南居住区体育中心 |
镇南居住组团 |
— |
新建(结合滨河绿地) |
|
镇西居住区体育中心 |
镇西居住组团 |
— |
新建(结合滨河绿地) |
|
镇中居住区体育中心 |
镇中居住组团 |
— |
新建(结合滨河绿地) |
|
卫生设施 |
||||
级别 |
名称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镇级 |
斑竹园镇卫生院 |
210省道西侧 |
0.60 |
保留 |
社区级 |
斑竹园镇卫生站 |
大地路北侧 |
0.49 |
新建 |
镇北居住区卫生站 |
镇北居住组团 |
— |
新建(结合社区办公) |
|
镇西居住区卫生站 |
镇西居住组团 |
— |
新建(结合社区办公) |
附表四:斑竹园镇镇区主要道路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起止点 |
红线宽度(m) |
断面形式 |
断面类型 |
道路类型 |
类别 |
1 |
斑吴路 |
210省道-合武高速 |
14 |
2.5/9.0/2.5 |
一块板 |
主干道 |
保留整改 |
2 |
大地路 |
210省道-涂氏祠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主干道 |
整改 |
3 |
立夏路 |
安康路-大地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主干道 |
新建 |
4 |
邮电路 |
大地路-沿河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次干道 |
整改 |
5 |
富园路 |
邮电路-沿河路 |
14 |
2.5/9.0/2.5 |
一块板 |
次干道 |
整改 |
6 |
沿河北路 |
斑吴路-210省道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次干道 |
整改 |
7 |
沿河南路 |
斑吴路-大地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次干道 |
整改 |
8 |
高中路 |
大地路-斑竹园初中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次干道 |
整改新建 |
9 |
华盛路 |
210省道-吴老祠堂北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次干道 |
整改 |
10 |
远芬路 |
210省道-远渥路北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次干道 |
新建 |
11 |
育才路 |
大地路-安康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次干道 |
新建 |
12 |
远渥路 |
210省道-桂花路-银杏路-210省道-远芬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新建 |
13 |
桂花路 |
大地路-210省道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新建 |
14 |
富康路 |
邮电路-斑吴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保留整改 |
15 |
东岳路 |
高中路-斑吴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保留整改 |
16 |
文昌路 |
高中路-东岳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保留整改 |
17 |
安康路 |
大地路-斑天公路(斑天公路-大地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新建 |
18 |
福来路 |
大地路-安康路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新建 |
19 |
天成路 |
华盛路-三道河北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扩建 |
20 |
泰达路 |
210省道-合武高速 |
12 |
2.5/7.0/2.5 |
一块板 |
支路 |
扩建 |
附表五:镇区建设规划用地平衡总览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现状 |
近期 |
远期 |
|||||||
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人均用地面积(㎡) |
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人均用地面积(㎡) |
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人均用地面积(㎡) |
||||
1 |
R |
居住用地 |
15.50 |
37.42 |
35.23 |
22.81 |
26.04 |
25.34 |
49.71 |
36.83 |
36.82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8.16 |
19.70 |
18.55 |
10.69 |
12.20 |
11.88 |
11.40 |
8.45 |
8.45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21 |
2.92 |
2.75 |
1.50 |
1.71 |
1.67 |
1.59 |
1.18 |
1.18 |
||
文化设施用地 |
0.18 |
0.43 |
0.41 |
0.53 |
0.61 |
0.59 |
0.66 |
0.49 |
0.49 |
|||
教育科研用地 |
4.43 |
10.70 |
10.07 |
7.19 |
8.21 |
7.99 |
7.19 |
5.33 |
5.33 |
|||
医疗卫生用地 |
0.76 |
1.83 |
1.73 |
1.26 |
1.44 |
1.40 |
1.26 |
0.93 |
0.93 |
|||
文物古迹用地 |
1.58 |
3.81 |
3.59 |
0.21 |
0.24 |
0.23 |
0.70 |
0.52 |
0.52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4.82 |
11.64 |
10.95 |
15.39 |
17.57 |
17.10 |
21.31 |
15.79 |
15.79 |
|
其中 |
商业设施用地 |
4.25 |
10.26 |
9.66 |
14.79 |
16.88 |
16.43 |
20.71 |
15.35 |
15.35 |
||
商务设施用地 |
— |
— |
— |
0.09 |
0.10 |
0.10 |
0.09 |
0.07 |
0.07 |
|||
娱乐康体用地 |
0.10 |
0.24 |
0.23 |
0.22 |
0.25 |
0.24 |
0.22 |
0.16 |
0.16 |
|||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47 |
1.13 |
1.07 |
0.29 |
0.33 |
0.32 |
0.29 |
0.21 |
0.21 |
|||
4 |
M |
工业用地 |
7.69 |
18.57 |
17.48 |
6.22 |
7.10 |
6.91 |
8.41 |
6.23 |
6.23 |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
— |
3.46 |
3.95 |
3.84 |
5.66 |
4.19 |
4.19 |
||
二类工业用地 |
7.69 |
18.57 |
17.48 |
2.75 |
3.14 |
3.06 |
2.75 |
2.04 |
2.04 |
|||
6 |
S |
交通设施用地 |
4.43 |
10.70 |
10.07 |
18.81 |
21.47 |
20.90 |
21.91 |
16.23 |
16.23 |
|
其中 |
道路用地 |
3.74 |
9.03 |
8.50 |
17.07 |
19.49 |
18.97 |
20.17 |
14.94 |
14.94 |
||
交通枢纽用地 |
0.69 |
1.67 |
1.57 |
0.59 |
0.67 |
0.66 |
0.59 |
0.44 |
0.44 |
|||
交通场站用地 |
— |
— |
— |
1.15 |
1.31 |
1.28 |
1.15 |
0.85 |
0.85 |
|||
7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82 |
1.98 |
1.86 |
1.16 |
1.32 |
1.29 |
1.41 |
1.04 |
1.04 |
|
8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 |
— |
— |
12.52 |
14.29 |
13.91 |
20.83 |
15.43 |
15.43 |
|
|
公园绿地 |
— |
— |
— |
9.29 |
10.61 |
10.32 |
15.45 |
11.45 |
11.44 |
||
其中 |
防护绿地 |
— |
— |
— |
2.66 |
3.04 |
2.96 |
4.81 |
3.56 |
3.56 |
||
广场用地 |
— |
— |
— |
0.57 |
0.65 |
0.63 |
0.57 |
0.42 |
0.42 |
|||
总计 |
41.42 |
100.00 |
94.14 |
87.60 |
100.00 |
97.33 |
134.98 |
100.00 |
99.99 |
备注:2013年,现状人口0.44万人;
2020年,规划人口0.90万人;
2030年,规划人口1.35万人。
附表六:斑竹园镇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年限 |
2016年 |
2017年 |
2019年 |
|
分类项目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新建道路 |
A-1 |
斑天公路 |
|
|
A-2 |
|
立夏路 |
|
|
A-3 |
|
|
福来路 |
|
A-4 |
|
安康路 |
|
|
A-5 |
|
|
育才路 |
|
A-6 |
桂花路 |
|
|
|
整治道路 |
B-1 |
|
210省道 |
|
B-2 |
高中路 |
|
|
|
B-3 |
大地路 |
|
|
|
B-4 |
|
华盛路 |
|
|
B-5 |
|
|
天成路 |
|
B-6 |
|
|
文昌路 |
|
B-7 |
|
沿河南路 |
|
|
景观工程 |
C-1 |
烈士纪念园 |
|
|
C-2 |
风貌区建设工程 |
风貌区建设工程 |
风貌区建设工程 |
|
C-3 |
|
|
油榨河景观建设工程 |
|
C-4 |
|
朱氏祠建设工程 |
|
|
C-5 |
|
|
南流河景观建设工程 |
|
C-6 |
|
斑吴路立面改造工程 |
|
|
C-7 |
|
210省道立面改造工程 |
|
|
C-8 |
|
|
斑竹园公园 |
|
C-9 |
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工程 |
|
|
|
C-10 |
|
镇区中心广场建设工程 |
|
|
公共设施
|
D-1 |
瑞海商贸城 |
|
|
D-2 |
|
游客接待中心 |
|
|
D-3 |
斑竹园镇中心幼儿园 |
|
|
|
D-4 |
|
|
镇南商业服务中心 |
|
D-5 |
斑竹园镇卫生院扩建工程 |
|
|
|
D-6 |
|
|
镇南卫生站 |
|
D-7 |
|
|
斑竹园镇二小 |
|
居住组团 |
E-1 |
镇中居住组团(二) |
|
|
E-2 |
|
镇中居住组团(三) |
|
|
E-3 |
|
|
镇南居住组团 |
|
E-4 |
|
|
镇北居住组团 |
|
对外交通 |
F-1 |
客运站 |
|
|
市政设施 |
G-1 |
|
变电站 |
|
G-2 |
污水处理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