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2019年贫困在校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
对在县内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照每人每年800元标准予以资助。
资助程序:(1)教育局收集填报在园幼儿基本信息;(2)乡镇扶贫办审核认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3)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局;(4)教育局、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幼儿家庭“一卡通”专户。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两免”即: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即:补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按照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和特教学校每人每年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程序:(1)教育局收集填报在校学生基本信息;(2)乡扶贫办审核认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学校将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寄宿生名单报送教育局、财政局审核;(4)财政局通过惠民直达工程系统“一卡通”完成资金发放。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1.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省示范高中1700元/年,市示范1400元/年,一般性高中700元/年,我县一中、南溪高中、青山高中属省示范高中。
资助程序:(1)教育局采集完所有县内高中学生家庭信息;(2)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公示;(3)学校根据乡认定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开学时暂免收学生学费;(4)学校通过学生申请、公示等程序补齐手续并上报教育局;(5)教育局、财政局将免学费资金拨付学校账户。
2.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资助程序:(1)教育局收集填报在校学生基本信息;(2)乡扶贫办审核认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乡政府审核后,学校将信息报送教育局、财政局审核;(4)财政局、银行打卡发放。
四、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补助
1.免除学费。对我县中职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由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财政将免学费资金拨付到学校。
2.国家助学金。对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我省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予以2000元资助。由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财政打卡发放。
3.“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雨露计划”,其家庭每年可申请3000元左右扶贫助学补助。
“雨露计划”资助程序:学生个人在网上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扶贫移民局和财户“一卡通”账户(一卡通持卡人必须为贫困人口),将资金直补到户。
五、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标准。学生每学年开学时向就读高校申请,由高校审核认定发放,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2.统筹资助大学新生。对当年考取本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享受由县扶贫移民局等部门统筹的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专项助学资金。由乡摸底申报,相关部门审核资助。
六、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含高职)可以申请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