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对象援助服务办事指南

2021-04-05 15:12来源:金寨县全军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就业援助对象援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1406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42600324058784342014061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地点
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金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办事大厅一楼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所属部门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金寨县
实施主体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4-7356158
咨询方式
0564-7061900
审查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1〕44号第十七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一)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已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录用的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失业的。
(四)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以上,且就业确有困难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六)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
(七)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
(八)其他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就业确有困难的失地(失林)劳动者;毕业两年以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十三条: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登记失业人员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就业援助卡”中标注的内容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凭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第十五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应当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部分注明认定日期、认定的援助对象类别。对认定为已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应在“就业援助卡”中注明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日期和原因。就业援助对象具体认定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2.《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皖人社发〔2010〕87号)第十八条: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由本人向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核实并张榜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由街道(乡镇)审核后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页签章注明。
收起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此事项可在窗口或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1、 受理:对乡镇人社所提交的援助对象申请信息进行受理;
    2、 审查:对援助对象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3、 决定:对审核通过的援助对象信息进行审批;
    4、 办结: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确认为就业援助对象,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敏敏
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审查

0个工作日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崇
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股股长

负责对申请援助对象认定的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

0个工作日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军
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对申请援助对象认定的材料进行审批

办结

0个工作日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敏敏
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负责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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