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
二、补贴对象:公共文化服务企业、个人
三、补贴范围:年度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次数10次以上
四、补贴标准:1200元
五、申请程序:携带个人证件及文化服务证明到镇综合文化站办理
六、申请材料:文化服务证明
七、咨询电话:0564-7381001
八、受理单位:全军乡综合文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