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2023-01-23 11:21来源:金寨县古碑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资金发放对象

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前期各乡镇摸底统计的2022年因旱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各乡镇需救助人口户数和人数已上报至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乡镇不得擅自变更农户信息。

三、资金发放标准

今年的冬春救助资金安排主要是根据各乡镇上报的灾情数据为依据,请各乡镇按照前期审核上报各村的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人口数据一次性将冬春救助资金分解到位,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各村在评议发放标准时按照三类标准细化到户:一类是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条件之一及以上,下同),按照人均300元进行救助二类是对因灾唯一住房损坏、农作物减收严重、因灾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按照人均150-200元进行救助三类对因灾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实施的救助,按照人均100-150元标准进行救助做到分户施策,精准救助,杜绝一刀切、优亲厚友、平均发放。

四、资金发放程序

这次冬春救助资金下拨后,实施救助对象必须与前期摸底报送的人员花名册一致户不用再次申请,按照“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每户救助标准。

1、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结合上级下拨的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因素,民主评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救助花名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乡镇审核。乡镇政府对村上报的冬春救助发放花名册进行初审,并根据救助标准、核定救助对象和金额后,将冬春救助发放花名册电子版及加盖印章的纸质版(乡镇主要负责人在花名册上签字)报县应急局。

3、县应急局审定。县应急局乡镇报送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分配方案进行定,同意后交县财政统一打卡发放。

五、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乡镇一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抓紧抓细,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把冬春救助工作任务抓好抓落实

二要强化工作指导。今年的冬春救助工作政策、程序与往年有较大不同,各乡镇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好资金分配、救助过程的公开公示,资金发放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乡镇、村要逐级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保存资金分配、救助申请、村评议、公示等相关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财政、纪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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