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碑市监所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2023-11-01 16:20来源:金寨县古碑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活动时间:2022年1030
2.
活动地点:古碑镇街道
3.
活动形式:现场宣讲、发放宣传手册
4.
活动主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5.举办单位:古碑镇人民政府

6.活动内容:

为强化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的普及面,10月30日,金寨县古碑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蔬菜销售摊贩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市监所LED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内容,一方面对什么是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什么、谁应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履行哪些责任及农产品经营者不得销售哪些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详细宣传讲解,要求经营者加强学习,提高自律意识,守法经营,让群众“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

另一方面,告知经营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要求经营户立即对各自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对使用中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一律停用,更换其他灯具设施。市场开办者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

活动中还对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情形进行了讲解。通过活动增强了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群众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管理的能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