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和程序

2021-04-02 08:52来源:金寨县双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脱贫标准

1.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

2.有安全住房;

3.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4.符合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基本医保,无因医疗(教育)支出过大导致入不敷出情况。

(二)脱贫程序

流程图: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提出脱贫户名单→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入户核实→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签字认可→村内第一次公示→乡镇审核→返回到村第二次公示→乡镇审定并公告→报县级备案→系统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资料归档。

1.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提出脱贫户名单。村两委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脱贫户提名名单。

2.“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入户核实。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逐户入户核实。

3.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签字认可。入户核实后,经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签字认可。

4.村内第一次公示。评议核实结果在行政村公示栏进行第一次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评定的脱贫户名单报乡镇党委、政府。

5.乡镇审核第二次公示。乡镇党委、政府对各村报送的脱贫户进行复审,并将审核意见及名单在各行政村公示栏进行第二次公示(不少于7天)。 

6.乡镇审定公告。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公告(不少于7天)。

7.县级备案。乡镇党委、政府将脱贫人口名单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8.系统标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脱贫户进行相关标注。

9.颁发脱贫光荣证。经全省2018年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核实后认定为脱贫户的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干部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户签字确认领取。

10.资料归档。以上程序按照“一个环节不能少,每个环节有记录”的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建好脱贫户档案。

1)村收集的资料包括:

①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民主评议会议照片、贫困户签字认可书、民主评议会评定名单村内第一次公示照片;

②乡镇审核意见、村内第二次公示、公告照片。

2)乡镇收集的资料包括:

本乡镇当年所有各村脱贫流程完整资料。

3)县级收集的资料包括:

乡镇党委、政府上报脱贫人口名单备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