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旅游宣传专项业务费

2021-11-18 13:27来源:金寨县双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表1

 

 

 

 

 

 

 

部门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金寨县文旅局

 

项目类别

专项经费

功能科目

行政运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项目名称

旅游宣传专项经费

项目起始时间

2021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

金寨县文化和旅游局

是否政府采购项目

是否购买服务

是否民生工程项目

民生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资金

总投资(万元)

302万

其中:县级财政拨款金额(万元)

302万

项目简介

金寨县旅游宣传及建设专项

立项依据

  根据《旅游法》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推广。

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金额测算

 1.县本级举办的旅游招商推介会(由市政府主办、县政府承办的推介会50万;由县政府主办的推介会30万;拍摄旅游宣传片15万。共计:95万)2.参加其他县县及市政府主办的推介会共计六场12万。3.举办大别山湿地旅游推介会1-2场,30万元;4.参加市局组织的旅游商品展销会共计12万。5.文明旅游宣传费用共计20万。6.媒体合作费用共计70万。7.高炮、六安火车站、合肥新桥机场、合肥地铁宣传费用共计105万。8.文旅业务培训费共计15万。9.大别山湿地专项宣传赛事费用20万元。10、旅游宣传画册30万。合计409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目标

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宣传推广,扩大金寨县旅游影响力和知名度。

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根据《旅游法》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推广。

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拟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实施标准化管理。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指导镇(村)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本辖县内旅游项目做好旅游规划并监督其按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对全县旅游业发展方向和旅游新业态进行研究,做好旅游项目收集、筛选、策划、招商引资及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
(四)承担产业培育、引导和扶持,推动产业升级和健康发展职责,拟订培育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五)负责金寨县旅游的整体形象推介、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旅游活动。
(六)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和权限内旅游宾馆、景县、景点、旅游餐饮业、购物场所等旅游统计、资源调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的发展。

业务股室初审意见

 

公开评审意见

 

事前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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