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金寨县双河镇2022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服务指南

2022-05-26 21:15来源:金寨县双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特函〔 2015〕 402号)第二条:申报数量各市(县)推荐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示范点1-2个。

二、承办机构

梅山镇旅游发展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休闲农业经营主体

四、申请条件

1.规划科学,示范点面积不少于30亩,建筑布局合理,有一定特色的建筑和庭院,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好,整洁卫生;

2.有接待30位客人的餐厅,有5间(套)以上接待游客的客房,娱乐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食用餐具和客房卫生,各种相关设施齐全,有专门的停车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3.年接待游客1.5万人次以上,年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4.从业人员30人以上,并80%经过培训,服务规范;5.休闲项目5个以上,其中农事体验项目2个以上,有自产安全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售;

6.获得省及省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申报。

五、申请材料

1.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文件;

2.申报文本,含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1.:镇旅游办通过审核材料和实地查看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复审验收。

2.认定:县文旅将复审合格单位在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联合发文公布、授牌。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2708993

十、监督电话27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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