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镇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文件公告
金乡振组〔2023〕2号
关于下达金寨县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金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和特色产业链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经2023年1月18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实施方案。认真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联农带农机制,在招标备案前完成实施方案公示,同步做好项目勘察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到户类、财政奖补类和股权投资类《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有关部门编制,其他到村项目由乡镇政府编制。
二、做好公告公示。严格落实《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三、规范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持续发挥使用效益。
四、加快建设进度。项目批复后要及时开工建设,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期限,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同步做好项目数据信息录入。
五、加强过程监管。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1、《金寨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
2、《2023年第二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链接村名单》
金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