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前情况】金寨县双河镇2024年河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2024-01-02 11:55来源:金寨县双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双河镇2024年河东村集体经济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双河镇河东村集体经济项目

实施地点:双河镇皮坊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业主单位:双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刘洋

建设期限:20241月~20249

 

举报电话0564-7751554(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0564-7359658(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12317(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

 

 双河镇人民政府

O二四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3〕20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及意义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两强一增”、“138+N”工程、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促进蚕桑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计划安排50万元以资产收益方式支持皮坊村桑枝食用菌工厂建设,旨在通过三产融合发展为蚕桑产业赋能,提高当地农及桑叶桑枝经营收益。

二、主要建设内容

以资产收益方式支持皮坊村桑枝食用菌工厂建设。

三、投资预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50万元,其中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

四、绩效目标及联农带农机制

受益脱贫人口25人,村集体经济增收2万元;通过原料收购、资产收益等方式带动农户及村集体经济增收。

五、项目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

建设期限:20241月至9

六、项目管理

1、乡镇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纪委书记、项目办负责人、经办人员、驻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乡镇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实施管理小组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服务;

2、村两委职责:在项目实施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施工环境,做好项目公示,参与项目管理工作,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村民代表评议,接收项目资产和落实项目管护工作。

七、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河东村以资产收益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预计受益脱贫人口25人。

2、社会效益:通过“公司+农户”的综合开发模式,带动群众将每年修剪后的桑枝进行再加工利用不仅增加群众收益,同时在我镇逐步形成桑枝食用菌加工产业化的良性发展、循环可持续发展态势,从而提高金寨县蚕桑产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原料收购、资产收益等方式带动农户及村集体经济增收。

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

根据省、市、县关于资产收益分配的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通过资产收益方式,所获得收益按照河东村两委研究确定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九、项目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

项目建成后移交至河东村,资产权属归河东村所有,项目管护由经营主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资产收益合同期满后由河东村负责后续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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