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双河镇2024年2月5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和依据 |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057号 | 金寨县慧丰生鲜经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慧丰生鲜经营店 | 92341524MA2UC0NU5E | 冯纪慧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