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双河镇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一、受理部门: 双河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
二、办理条件: 1、未满十六周岁的,应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需拍照留存申请人和监护人同框图像信息;2、我省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签发与制证—领取与核验
四、所需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年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邮递证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2003]2322号,首次办证免费,换证20元/张;补证40元/张
七、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