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双河镇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办事指南
一、受理部门: 金寨县双河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3、公民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以自愿选择“统一相片库”里两年之内的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指纹核验通过的,可以复用指纹信息。
三、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签发与制证—领取与核验
四、所需材料:
换领
到期换领: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旧的居民身份证。
补领
丢失补领: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2、已办理指纹证的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材料。
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提供医院的整容整形证明,或单位证明,或本人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证件,或本人承诺书并由知情人现场书面说明。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皖价费〔2004〕346号 发改价格〔2003〕 2322号
标准:换领 20元/证;补领40元/证;
七、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