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6-17 11:45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事业单位:

现将《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金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商经信局)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

2.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宗教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统战部、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

3.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农民自备船,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

4.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安全用电等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深基坑、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管理处)

5.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6.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带式输送机的通廊采用可燃材料建设,超过120℃的烧结矿使用皮带输送。(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

7.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烟花爆竹、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组织开展实施细则制定,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0日,各地、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整治活动,企业同时开展自查自改。

(三)总结验收。从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8日,各地、各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有效可行措施,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2月20日和3月2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连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分别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注重与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金寨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查摆相结合,要认真梳理出一批在近年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红线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宽松软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不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三单一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议清单表格附后,存档备查),将整改落实责任落实到人,在复查验收中要对照前期问题清单,逐一销号落实,对已销号的隐患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此次专项整治过程跨2019年、2020年两个年度,涵盖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县安委会将适时联合县委督查办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集中整治中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2020年一季度过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金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金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清单”
附件1

金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一、综合整治

1.开展综合整治的部门有( )个,分别是:……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只填写本级,不统计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2.政府部门共发现自身存在问题( )个,分别是:……;整改( )个,分别是……。

3.政府部门组织执法检查( )次、处罚()次,处罚率为()%,曝光重大安全隐患( )个(重大隐患须附具体情况)、挂牌督办( )个,惩治典型违法行为( )起,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 )家,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个,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个,移送司法机关( )人,罚款( )万元。

4.企业自查隐患( )个,重大隐患( )个(重大隐患须附具体情况),整改( )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只填写本级,不统计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5.社会群众举报( )次,查实( )起,奖励( )万元。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整治,发现:

1.源头管理失控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2.监管责任悬空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3.本质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4.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

通过整治,发现:

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2. 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3. 交通运输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4.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5. 燃气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6. 冶金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7. 烟花爆竹、铁路(高铁)、民航、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所有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

 

附件2

金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企业

名称

隐患(问题)清单

整改(防范)

措施清单

整改验收清单

备注

存在问题

具体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人

整改验收情况

企业验收参与负责人

验收部门责任人

1.XX公司

1.XXXXXXXXX

1.XXX;2.XXX;

立即整改或X天或X月(X月X日前)

XX单位XX人

填写是否已整改(未到位的,在备注中说明)。

XX单位XX人

XX单位XX、XX人

 

2.XXXXXXXXX

1.XXX;2.XXX;

立即整改或X天或X月(X月X日前)

XX单位XX人

 

 

 

 

2.XX项目工地

3.XXXXXXXXX

1.XXX;2.XXX;

立即整改或X天或X月(X月X日前)

XX单位XX人

 

 

 

 

4.XXXXXXXXX

1.XXX;2.XXX;

立即整改或X天或X月(X月X日前)

XX单位XX人

 

 

 

 

注: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验收清单必须能够相互验证,隐患整改责任人、验收责任人必须明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