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汤家汇镇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标准和程序

2021-11-01 16:42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分配管理

1、现有公租房160套(A类80套,约58平方米/套、B类80套约38平方米/套)。

2、三、四两橦计80套分配给汤家汇中学、镇中心学校,其中,青山中学50套( A类25套、B类25套),中心医院30套(A类15套,B类15套)。

3、一、二两橦计80套由政府安排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租住。

二、 签订合同

1、抓阉分配后,镇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及时向申请人发出分配通知书。申请人持分配通知书与镇公租房管理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和保证金。租住人员退回公租房时,镇公租房管理办公室要检查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没有造成损坏的,镇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造成损坏的,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维修或赔偿费。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续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标准

1、保证金标准。凡入住公租房人员需一次性缴纳住房使用保证金,其中A类房每套1.5万元,B类房每套1万元。

2、租金标准。凡入住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租金,其中A类房月租120元,B类房月租80元,一年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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