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0-02-18 14:57作者:汪亮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任务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9〕47号)要求,以2018年金寨县公安年报公布的各乡镇(园区)户籍人口数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确定任务数(详见附件)。

二、参保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本县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3.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县居住证或长期在本县居住的城乡居民。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至2020年2月28日。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

四、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

五、有关要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9〕38号文件)要求,发挥保费征缴主体的作用,精心组织好保费征缴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加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健康脱贫惠民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城乡居民积极缴费参保,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金寨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表

2019年9月2日

金寨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表
序号 乡镇 户籍人口 职工医保参保人数 任务人数 备注
14 汤家汇镇 50333 679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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