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汤家汇镇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县直项目主管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61号)文件精神和我县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需要,经2021年1月22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扶贫资金”,暂定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按照安徽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有关要求,依据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绩效目标,科学编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二、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公告、实施方案公示和项目实施情况公告,确保扶贫项目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三、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审计报账制等制度要求,规范项目组织实施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完善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调度,做好督促指导,并及时完成工程项目县级竣工验收工作。
四、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方向。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擅自使用项目审计结余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和监理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金寨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抄送: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市扶贫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