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汤家汇镇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出具

2021-11-25 11:24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六号)
服务对象 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的育龄妇女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街道计生办服务大厅、工作日
服务项目和内容 人工流产
服务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街道计生办受理-批准、出具证明
服务要求 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因离婚、丧偶等原因要求施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育龄妇女。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564-741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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