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一、救助对象及方式
1.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五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医保报销时实行“一站式”救助结算,无需自行申请。
2.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社区提出申请。
二、申请救助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患者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2.年度内住院(门诊)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医保结算单原件。
三、救助审批流程
(一)申请。救助对象向村(居)委会、社区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由村(居)委会、社区统一受理,入户调查初审后,填写《金寨县XXX乡(镇)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出初审意见,统一报送至乡镇审核。
(三)审核。乡镇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医保核三系统查询患者就医结算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由乡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20号前汇总报送至县医保中心31号窗口;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审批。县医保局自收到乡镇报送医疗救助的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医疗救助资金打卡到患者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