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汤家汇镇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九项: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在随访评估的同时,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二、承办机构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四、办理地点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五、办理时限
按政策规定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0564-773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