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桃岭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金寨县《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金文体综[2022]4号)的精神,认真做好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我镇成立全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建立普查工作机构,为顺利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求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建立普查队伍,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本乡“非遗”普查工作。
各村要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牵头和组织工作,要在工作及普查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乡文化站要把参加和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普查工作以乡为单位,分级负责,重心下移,精心指导。开门搞普查,要采取自下而上报线索,自上而下指导采录,上下联动实施普查,做到纵横交叉,横到边、纵到底,乡村两级全面覆盖。
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意义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强化群众的保护意识,积极参与普查工作,营造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确任务,全面推进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完成好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各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夯实基础。将收集的资料整理汇编上报,为遴选推荐第四批市级以上的保护项目打下扎实基础。
(一)工作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性
兼顾城乡和乡村、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民间文化载体,按照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的生存状况,调查和采录,不能主观地舍弃某些方面。
2、代表性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注意民间文化现象中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重点深入调查,选出在当地群众社会中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以避免在普查工作中平均使用力量。
3、真实性
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三)普查方法
1、抓好计划制定
普查计划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各村委会、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普查计划,明确普查的目标、具体任务、普查重点、人员配备、工作步骤、调查方法、阶段成果等。
2、抓好田野调查
普查要以实地调查为主,坚持“三不漏”原则,即:不漏线索、不漏村乡(街道)、 不漏种类的调查,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活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北京、相关的数据。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3、抓好点面结合
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作访,抽样调查,可召开小型调查会,充分重视和发挥当地热心人的作用。要注重调查资料蕴藏较为丰厚的乡乡、村落;选择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的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重点关注各地的民俗节庆。
4、抓好多方采录
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问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留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鼓词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文化厅及市文化与出版局的相关要求,我乡普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普查实施阶段(2022年5月24日——6月24日)
各村组织普查人员对本辖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填写整理调查表和普查表,将整理好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录入电子文化档,出版乡一级《XX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并上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办公室。
2、普查复核阶段:(2022年6月25日——7月25日)
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和普查的资料进行复核、认定、筛选、验收,对拟申报市级以上的项目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出版县一级《金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基层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积极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任务。
联系方式: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文静
联系电话:7739001
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