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汤家汇镇2025年就业创业证申领指南
一、事项名称:《就业创业证》申领
二、对象范围: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第六条: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首次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25.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城乡劳动者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就近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未加盖发放专用章和钢印的无效;《就业失业登记证》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
五、受理机构
金寨县汤家汇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六、办理条件
(一)发放的申请条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二)补发的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遗失《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七、申报方式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3.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点:金寨汤家汇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八、申请材料目录
身份证
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个人/单位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审核审批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二、证件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或快递送达
十三、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电话
0564-7735395(汤家汇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遇忙可拨打0564-7739001(汤家汇镇党政办)
十五、监督投诉方式
0564-7356158,0564-7766121
十六、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1、《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未加盖发放专用章和钢印的无效。
2、《就业失业登记证》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
劳动者转借、转让、出租《就业创业证》,供他人骗取、套取就业扶持政策或补贴资金,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终止其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权利。
3、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转借、转让、出租、伪造、涂改《就业创业证》,骗取、套取就业扶持政策或补贴资金,依照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