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9-03-29 00:00作者:办公室来源:燕子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集中财力办大事,坚决打赢打好年度脱贫攻坚战,实现我县高质量“摘帽”,根据各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合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

(三)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农〔20161766号)

(四)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673号)

(五)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资源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六安大别山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六发〔201832号)

(六)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农〔2019247号)

二、整合名录

(一)中央层面18项。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其他。

(二)省级层面21项。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绩效奖补资金、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省级配套资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奖补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城乡社区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省财政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其他。

(三)市级层面19项。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谷一带”建设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支持乡村部分)、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部分)、文化强市专项资金(支持乡村部分)、计划生育事业费(支持乡村部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乡村部分)、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资金、农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其他。

(四)县级层面2项。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帮扶捐赠资金。

三、资金规模及筹资方式

根据资金计划目前到位情况和各级整合资金名录,2019年全县拟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为50736.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442.57万元,省级16475.39万元,市级4319万元,县级10500万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为47362.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379.28万元,省级16163.99万元,市级4319万元,县级10500万元);已整合资金规模为47362.27万元。

计划整合资金47362.27万元的筹资方式主要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271万元(中央8252万元,省级8500万元,市级4319万元,县级10200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6091.27万元(中央8127.28万元,省级7663.99万元,县级300万元)。

资金整合清单详见(附件3

四、建设任务及资金安排

 围绕“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结合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县政府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年度资金规模,初步实施五大类1113个项目,资金计划47362.27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271万元,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16091.27万元(其中跨类别整合使用资金6592.87万元,占统筹整合的其他涉农资金16091.27万元的41%

(一)产业脱贫项目资金规模10074.5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46.48万元,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1428.07万元(其中跨类别整合使用资金1128.07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项目资金规模29808.7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145.52万元,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14663.2万元(其中跨类别整合使用资金5464.8万元);

(三)就业脱贫项目资金规模6195.51万元,均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教育脱贫项目资金规模500万元,均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五)金融脱贫项目资金规模783.49万元,均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各部门、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和建设任务,抓紧实施项目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项目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跨类别整合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

五、补助标准

对奖补到户的打卡类项目,如农业产业奖补到户项目,补助标准为1000~3000元;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给予伙食补助标准为36/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4/天,补助标准依据工种时间确定;公益性岗位500//月,根据考核情况适当增减;雨露计划3000/人;危房改造新建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等。对种植、养殖业类项目,由县主管部门和乡镇根据种植、养殖品种要求按实际情况确定;种苗的品种、质量和规格结合生产实际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对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参照项目规划设计及相关部门的行业标准进行资金分配,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3.5米宽资金安排为37万元/公里,4.5米宽55万元/公里,道路窄加宽(1米)工程资金安排为18万元/公里。

六、组织实施及责任分工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并承担项目实施的开工、进度、质量、验收、决算、审计等监管责任和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执行和自评职责。具体责任分工是:

县纪委监委:负责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以及违纪违规处理。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制定年度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任务清单和绩效清单;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申报、复核、实施、监管、督查;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公示,牵头组织对各部门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本部门项目申报、复核、实施、监管、督查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监管和绩效目标审核批复等工作;配合县扶贫开发局组织开展对各部门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等。

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年度项目库,做好本部门的项目申报、审核、实施、资金使用监管及绩效管理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强化审计监管。

乡镇政府:负责建立乡镇项目库,做好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完成县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强化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推进项目资金公开公示,按时报送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等。

七、时间进度

各乡镇、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资金所安排的项目,特别是建设类项目,一定要严格按照公开公示、招投标、质量监理、决算审计等规定程序规范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在201912月底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92%以上,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支出进度达80%以上(项目实施具体进度详见任务清单)。

八、资金用途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支出:

(一)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电商产业扶贫、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资产收益扶贫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就业脱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劳务信息服务等。

(四)教育脱贫。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实施“雨露计划

(五)金融扶贫。开展小额扶贫贷款贴息。

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弥补企业亏损;

(五)修建楼堂馆所、服务大厅、乡镇(村)文化室、村级办公场所、村民活动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等;

(七)企业担保金,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等;

(八)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九、绩效目标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纳入乡镇和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及资金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并实行奖优罚劣。项目绩效清单详见(附件4

十、监管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县资金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学习培训,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确保工作稳步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公示。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提升资金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公示公开制度落实,严格按照《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要求,引导扶贫对象成为参与项目建设、监督资金使用的重要力量。同时,规范公告公示的标准,及时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注重绩效管理。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体系,重点围绕组织协调、资金统筹整合、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完成情况等,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强化扶贫资金绩效全过程管理,执行中定期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县直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要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终进行绩效评价。对未完成目标的,要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委托第三方监管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项目资金督查检查;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检查;乡镇要发挥就近监管优势,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围绕扶贫资金使用全过程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规范项目遴选机制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

(五)进一步严格执纪问责。将统筹整合资金纳入脱贫攻坚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案例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采取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巡察巡视等方式,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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