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金寨县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奖补标准
一)就业扶贫基地: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者,给予基地100元/人月补贴;给予被其吸纳就业的贫困劳动者300元/月补贴。
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者,按4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给予被其吸纳就业的贫困劳动者200元/月补贴。
(二)辅助性就业岗位:贫困劳动者在取得相应劳动报酬的基础上,给予200元/月的就业补贴。
(三)居家就业(县内其他灵活就业):凡能提供累计不少于6个月劳务协议、且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收入凭据的,给予100元/月补贴。
(四)县外稳定就业:凡能提供6个月以上、且不低于就业地最低工资标准收入凭据证明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五)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安徽金寨技师学院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由县人社局安排贫困劳动者外出(所在乡镇以外)参加培训的,其培训期间的食宿由培训机构统一免费安排,按实际培训天数将伙食、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并给予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补助;在本乡镇范围内参加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天数将伙食、交通补助直补参加培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