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根据《安徽省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皖扶组〔202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全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疫情灾情影响全面克服,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作用全面发挥,精准帮扶全面深化,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实现高质量脱贫胜利在望,务必要保持攻坚态势,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咬定减贫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收官;坚持紧盯核心指标,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坚持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成色。牢牢把握决战决胜收官战、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汛救灾保卫战“三战”叠加的复杂形势,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牢牢把握“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任务,强化稳岗就业、产业发展、监测帮扶、兜底保障,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牢牢把握“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工作要求,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提升脱贫质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重点工作
1.持续巩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因灾受损房屋危房改造必须在11月底前全部改造到位。把握水质、水量两个重点,对集中供水点、分散供水点等加强定期监测,强化供水保障,确保饮水安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消除成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预警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扎实做好社保兜底扶贫工作,严格标准和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开展检视核验,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即日起到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再梳理、再排查,举一反三抓整改,全面夺取脱贫攻坚收官战胜利”工作,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紧盯目标任务,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全面查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存在的各类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实行边查边改,即时补差补缺,做到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
3.抓好各类问题“清仓见底”。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抓好国家脱贫攻坚督查、省督查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确保清仓见底。
4.扎实做好扶贫动象对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第一时间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
5.抓细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开展全面排查,深入分析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
6.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推深做实“四带一自”“三有一网”等产业扶贫模式,增强造血功能。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贫主体,完善带贫减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冬季作物田间管理。围绕“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放款力度,强化金融对产业扶贫支撑保障。继续抓好“深贫保”工作,确保应赔尽赔。认真做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文化旅游提升示范项目。认真抓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和光伏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统筹抓好电商扶贫、林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各项工作,促进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
7.抓好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在完成“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基础上,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开展与劳务输入地再对接、就业信息再摸排,确保务工人员信息与系统“账实相符”;持续跟踪再帮扶,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在当地、稳在企业。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为返乡回流等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做到“人岗一致”,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提前谋划2021年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做到就业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就业信息早收集早发布、技能培训早计划早实施、就业人员早组织早输出。
8.着力构建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和扶贫产品销售,持续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管理,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产销对接“八进”行动,继续开展好交通领域消费扶贫、合肥地铁“消费扶贫专列”、电商直播带货、“十二个一”等消费扶贫特色活动,防止扶贫产品滞销卖难,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9.巩固疫情灾情应对成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加快修复道路、水利、农业生产等基础设施,持续抓好产业扶贫、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消费扶贫等工作,全力巩固“十个进一步”“四启动一建设’’等工作成效。对受灾情影响的,开展针对性帮扶,帮助贫困户把灾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坚决防范因灾致贫返贫。
10.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把搬迁群众的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千方百计组织好外出务工就业、因地制宜发展好特色产业。大力加强扶贫龙头企业培育和扶贫车间建设,管好用好护水、护路、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实现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做好易地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着力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
11.持续巩固“双基”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因灾损毁基础设施重建和修复,确保11月底前全部解决。持续巩固贫困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深化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谋划2021年“双基”项目,不断改善农村整体面貌。
12.扎实做好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未完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2020年项目建设。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围绕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扶贫资金拨付、竣工项目验收、审计移交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积极谋划2021年项目,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50%,11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计划编制。规范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工作,促进扶贫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13.不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持续抓好县域结对帮扶,着力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联动合作和互援互助。做细做实“千企帮千村”“百社进百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巩固社会扶贫日活动成果,继续推进扶贫日认领项目建设。
14.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坚持“日核查、月清洗、季通报”,确保问题“查得出、改得掉”。开展季度数据质量核查,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15.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全面盘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全方位梳理脱贫攻坚带来的根本性、标志性、趋势性变化,脱贫攻坚职能部门要全面梳理主要指标和重要数据、典型案例等,总结全县和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脱贫攻坚经验。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确保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加强脱贫攻坚宣传,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举旗帜·送理论”等系列宣讲活动。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6.用好脱贫攻坚普查成果。总结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分析脱贫攻坚普查数据,做好后续改进提升和优化改善。做好普查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普查成果发布,做好宣传工作。
17.扎实推进志智双扶。采取宣传教育引导、社会风尚引领、典型示范带动、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开展好“六净一规范”活动,用好“振风超市”“红黑榜”平台,引导群众改变生活陋习,促进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
18.积极探索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任务、规划、政策、力量、责任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保持驻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三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是政治责任再扛稳。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单位要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
二是主体责任再强化。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单位要围绕全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定点帮扶、县域结对帮扶等考核评估工作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脱贫成果巩固、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是帮扶责任再压实。各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全面梳理到村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真落实、真见效。定点帮扶单位要全面盘点定点帮扶计划落实情况,确保帮得准、帮得实。各驻村帮扶工作要继续保持不撤岗、不松劲、不懈怠。
四是监督责任再抓紧。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