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7月份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

2024-08-01 09:16来源:金寨县燕子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4]1313号

金寨县昌东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案

金寨县昌东超市

92341524MA8NLAUT2Y

盛昌东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8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标签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2

金市监处罚[2024]1314号

金寨县左邻右舍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左邻右舍百货店

92341524MA8QRODC3P

李学才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元,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3

金市监处罚[2024]1318号

金寨县根子生鲜冻品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根子生鲜冻品生活超市

92341524MA8PXA3W21

李继刘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4

金市监处罚[2024]1319号

金寨县三口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三口品商贸有限公司

91341524MA2UB6231E

李国昌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8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039.92元,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5

金市监处罚[2024]1320号

金寨县赵玲商贸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赵玲商贸经营部

92341524MA2N9G7J4C

熊发堂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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