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2021-08-20 13:02来源:金寨县吴家店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 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 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青少年、儿童突发溺水事故发 生,切实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经县政 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县是安徽省最大的山区县、库区县,水域宽广、水情复杂, 留守儿童多,因此,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尤为重要,任务十 分艰巨。当前已进入春夏季节,气温逐渐回升,汛期即将来临, 各类溺水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充分认识 - 2 - 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 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 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 形成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 安全防范工作局面。要针对各时期、各地段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 发的特点,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避免学生溺水事 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和“属 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乡镇(开 发区)属地责任、各相关单位的社会监管责任、教育部门的主体 教育责任和家长的主要监护责任,形成政府、学校、家长、社会 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落实教育部门、学校、家庭主体责任 1.县教育局:负责把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学校安全 工作年度考评;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管理;指导学校 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预防 溺水安全集中教育;督促指导学校通过家校互动平台、家长会、 发放《一封信》等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 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意识,落实教育系统防学生溺水的主 体教育责任。 2.各学校(教培机构):负责结合各阶段实际情况,创新加 - 3 - 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层层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加强 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河游泳;在校 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全面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家 校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家长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 溺水的主体监管责任。 各学校要主动向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汇报,由各乡镇 政府(开发区管委)牵头,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组,组织有关部 门加强对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完善预防 学生溺水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普遍开展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 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 消除隐患。 3.学生家长:学生家庭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是预防中小学 生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主体监护责任,加强 教育管理,严防溺水事故。

(二)落实基层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1.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辖区内少年儿童溺水预 防、救助和处置工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少年儿童较为集中地 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 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于监护人监管缺失的留 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学生,要落实校外监护责任人员。对存在隐患 的危险水域,进行必要的治理防护,做到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 - 4 - 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 2.村(社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治理溺水 安全隐患。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救 生圈、“一竿一绳”等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值守;对不属于村管 的水域,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 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对不幸溺水的少年儿童及时进 行救助;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

3.县委政法委:负责将防溺水安全列入综合治理的重要内 容,定期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并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整治溺水隐患成效、履行职责情况纳入综治考核重要内容,落实 综治责任查究。

4.县公安局:负责把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 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深入开展少年儿童溺水不稳定因素排 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会同水利、自然资源部门严 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加强少年儿 童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

5.县水利局: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指导各乡镇(开 发区)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 (开发区)排查校园周边水库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溺水的水域 要划定为红线区域,每年公示一次。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工程施工 区域、尾矿库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定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将 - 5 - 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纳入对乡镇、有关部门的安全督查考核。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航道、码头、船只的预防少年儿童溺 水工作;切实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少年儿童的渡运安全。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用船只、灌溉水塘、沟渠等管 理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企业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 填并复绿,对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10.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城镇园林绿化部门所管理公 园内水塘、湖泊及水上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公园内水塘、 湖泊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11.县住建局: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 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 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少年儿童进入工地;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 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12.县文旅体育局:负责加强景区内水上游乐场所设施及水 上运动安全管理,在景区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

13.县卫健委:负责督促各游泳池的卫生消毒、紧急救护等 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做好少年儿童溺水救治工作。

14.县委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部门防 范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三)落实相关部门社会责任

1.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 广泛开展预防少年儿童溺水知识宣传,播放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公 益宣传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 全。

2.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少年 儿童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

3.县妇联:负责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等防范溺水事故安全教育。

4.团县委:负责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利用微博、微 信平台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加 强对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 力。

5.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开展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 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普及防溺水常识,加强重点时段的警示提 醒。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一)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 育。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建立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各 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牢 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要特别做好留守儿童、外 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校 - 7 - 要将教育部关于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 下发,家长签字阅知后及时收回信件回执存档。二是强化对家长 的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 将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反复告诫提醒 家长在学生课外和节假日时间要切实担任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 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三 是积极营造全社会防学生溺水的工作氛围。县水利、住建、交通 等有关部门要在学生有可能到达的江河、山塘、水库、水坑等重 点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和防溺水警示宣传标语、标识,进行温馨提 示和安全提醒。宣传部门要安排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 等形式,突出夏季和假期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 通过播放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专题节目(片)、公益广告、 滚动字幕和专题报道等,扩大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覆 盖面和影响力。县教育局要协调各电信营运商开展防学生溺水公 益宣传,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普及防溺水常识,加强重点时段的 警示提醒。各乡镇(开发区)、村要在主要道口、醒目位置、重 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 报)、警示标牌,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

(二)健全隐患整治机制。每年春末夏初,县水利部门要会 同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对所属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 患开展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 防护栏,增放救生圈、长木棍等救生用品。加强对在建工地、人 - 8 - 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乡镇、村要组建义务巡 逻队、志愿者队伍,定时对山塘、水库、河流等水域加强巡查, 防止学生私自到上述水域游泳、戏水等。

(三)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 要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乡镇(开发区)、村两 级要建立应急救援队,村级 3-5 人,乡镇级 5-10 人,卫生部门要 组建区域内 1-2 人救护小组,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发生溺水 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善后处 理各项工作,必要时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开发区)、村,各学校 要制定完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 检查,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 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人责任。

(五)健全保障奖励机制。县政府将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民 生保障范畴,安排资金用于防溺水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奖惩激 励等,对在防学生溺水工作中涌现出的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表彰奖 励,弘扬社会正气。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 职责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 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 - 9 - 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 按照应急信息的报送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相关信息报送 工作,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2021 年 4 月 2 日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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