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安徽金寨干部学院(金寨县委党校),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3〕1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县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金寨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比例结构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时间安排
2023年度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从7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具体要求在评委会组建单位(各系列评委会办事机构)门户网站上发布,申报人员可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推荐到省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材料准备和时间要求,按省系列(专业)评委会主管部门的年度评审通知要求办理;推荐到市各评委会评审的材料准备和时间要求,按市各系列(专业)评委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并按照各职称评审系列主管部门当年下发的评审通知要求提供材料(详见各系列当年评审通知)。
2、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查确认后,出具委托评审函,由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呈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中小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县教育局要求办理;申报教育之外其他系列(专业)初级资格的,委托市相关中初级评委会评审。
四、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及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健全品德首位评价机制,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坚持“先立后破”,力避“一刀切”、简单化,突出贡献、能力、业绩,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调整不合理学历和资历,减少奖项和人才称号等限制性条件,健全科学的职称评价机制,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鼓励探索开展人才积分评价,除基础研究外,把横向课题、纵向课题同等对待、折合成相应积分,以成绩和贡献论英雄。今年开始,按照省厅要求组织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申报工作。
(二)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贴近农民实际,打破学历、论文、奖项、职称、年龄等条件限制。聚焦产业发展需要设置乡村振兴农经、农技、农艺、农林、农建、工艺、兽医、畜牧、水产、农机化以及电商营销等11个专业,开展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三)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组织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对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加大成果转化评价指标权重。凡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业绩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将成果转化经有关单位(机构)认定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四)开展数字经济领域专业评审。今年起省厅将逐步构建数字经济职称专业体系,针对数字经济领域新职业增设职称专业,省委网信办设立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设立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专业,省数据资源局设立大数据、区块链专业,合肥市设立集成电路、量子通信和人工智能专业,并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仍采取网络在线方式学习。专业科目可采用网络学习或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课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六)提升职称信息化服务水平。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和各评审委员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ah.gov.cn/)“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和组织评审,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通知可在平台“职称申报”栏目中进行查询。今年,中初级职称评审原则上要求登录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审。用人单位要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七)规范补(换)发职称证书。为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对持有我省纸质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证书的,可按相关程序申请补换发职称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栏目进行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提交发证机关审批,生成职称电子证书。省统一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期办理,原则上每季度办理一次。
(八)推进异地职称在线确认。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打破人才流动壁垒,今年省厅将职称异地确认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从外省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无需办理确认手续。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若有确认需求的,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ah.gov.cn/)“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由专业技术人员在个人中心新增异地职称确认申请,用人单位和各部门逐级审核,审核结束后系统生成的“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完成确认。
(九)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职称评审工作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审核、评审工作。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职称申报工作,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认真开展审查,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评委会专家抽取等工作。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肃评审纪律。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超岗位结构比例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强化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报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符合超结构比例申报职称情形,应事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责令限期纠正;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四)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称评审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特别要宣传到辖区内的每一家企业,让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知晓职称评审政策、年度评审时间等,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要关注信访集中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职称评审的公信力、知晓度。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2023年度六安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2023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
2023年度六安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 |
评委会名称 |
评委会 办事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六安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评会 |
六安市教体局 |
雷 辉 |
0564-3379809 13329237578 |
2 |
六安市林业工程专业中评会 |
六安市林业局 |
李冬媛 |
0564-3377030 18110393936 |
3 |
六安市建设工程专业中评会 |
六安市住建局 |
叶志春 |
0564-3925032 15956460996 |
4 |
六安市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评会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
赵 静 |
0564-5158036 15056402712 |
5 |
六安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评会 |
六安市交通局 |
丁晓燕 |
0564-3952236 15156913716 |
6 |
六安市农业系列(农业工程专业) 中评会 |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
陈士文 |
0564-3379110 18919799357 |
7 |
六安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评会 |
六安市职业技术 培训教研室 |
刘迎春 |
0564-3376030 18956498189 |
8 |
六安市新闻(播音)系列中评会 |
六安市委宣传部 |
李宗保 |
0564-3951193 17705647683 |
9 |
六安市艺术、文博、群文、图书资料系列中评会 |
六安市文旅局 |
袁 涛 |
0564-3379769 18205645936 |
10 |
六安市工程系列中评会 |
六安市经信局 |
赵秀秀 |
0564-3379295 18919674003 |
11 |
六安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评会 |
六安市水利局 |
吕 静 |
0564-3339103 15339613658 |
12 |
六安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中评会 |
中共六安市委党校 |
朱明君 |
0564-3212181 15955915623 |
13 |
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评会 |
六安市自然资源局 |
李 洁 |
0564—3908775 15955999920 |
附件:2
2023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 |
评委会名称 |
高评会办事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六安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六安市教育局 |
雷 辉 |
0564-3379809 |
2 |
六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六安市教育局 |
雷 辉 |
0564-3379809 |
3 |
六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六安市卫健委 |
刘 宏 |
0564-3379776 |
5 |
安徽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委宣传部 |
张 宏 |
0551-62608962 |
6 |
安徽省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委宣传部 |
谭克玲 |
0551-62606920 |
7 |
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
孙 刚 |
0551-62173034 |
8 |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教育厅 |
周 源 |
0551-62817147 |
9 |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教育厅 |
周 源 |
0551-62817147 |
10 |
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科技厅 |
赵云飞 |
0551-62655987 |
11 |
安徽省实验技术人才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科技厅 |
赵云飞 |
0551-62655987 |
12 |
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经信厅 |
徐志龙 |
0551-62871817 |
13 |
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经信厅 |
胡 娟 |
0551-62871884 |
14 |
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经信厅 |
郭子珊 |
0551-62876691 |
15 |
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司法厅 |
司 君 |
0551-65982256 |
16 |
安徽省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业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 |
省司法厅 |
李伦香 |
0551-65982118 |
17 |
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财政厅 |
张宁宁 |
0551-68150465 |
18 |
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自然资源厅 |
路石勇 |
0551-62553227 |
19 |
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生态环境厅 |
阚云松 |
0551-62376659 |
20 |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住建厅 |
杨永娟 |
0551-62871257 |
21 |
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交通运输厅 |
曾 静 |
0551-63623549 |
22 |
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农业农村厅 |
陈正顺 |
0551-62666821 |
23 |
安徽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农业农村厅 |
陈正顺 |
0551-62666821 |
24 |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水利厅 |
徐小杰 |
0551-62128408 |
25 |
安徽省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林业局 |
余洪扬 |
0551-62635520 |
26 |
安徽省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文旅厅 |
丁 晔 |
0551-63608593 |
27 |
安徽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文旅厅 |
丁 晔 |
0551-63608593 |
28 |
安徽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文旅厅 |
丁 晔 |
0551-63608593 |
29 |
安徽省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文旅厅 |
丁 晔 |
0551-63608593 |
30 |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卫健委 |
张卓然 |
0551-62998022 |
31 |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专业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 |
省疾控中心 |
赵东军 |
0551-63674910 |
32 |
安徽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审计厅 |
吴 尧 |
0551-64678232 |
33 |
安徽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国资委 |
张 龙 |
0551-62689013 |
34 |
安徽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广播电视局 |
徐瑞筠 |
0551-62850722 |
35 |
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广播电视局 |
徐瑞筠 |
0551-62850722 |
36 |
安徽省体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体育局 |
裘志青 |
0551-62885043 |
37 |
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统计局 |
牛继武 |
0551-62299715 |
38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市场监管局 |
洪桂寿 |
0551-63356047 |
39 |
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药监局 |
刘丽君 |
0551-62999273 |
40 |
安徽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档案馆 |
杨 影 |
0551-62709207 |
41 |
安徽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地矿局 |
张婷婷 |
0551-64652360 |
42 |
安徽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通信管理局 |
盛 芹 |
0551-65680812 |
43 |
安徽省快递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邮政管理局 |
吴悦文 |
0551-65350949 |
44 |
安徽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社科院 |
叶信进 |
0551-63438326 |
45 |
安徽省引进人才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专家中心 |
凌 鑫 |
0551-62998227 |
46 |
安徽省文学创作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文联 |
解晓雯 |
0551-62888277 |
47 |
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王苗苗 |
0551-62635052 |
48 |
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 |
省科学技术协会 |
高少英 |
0551-62661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