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麻埠镇关于田湾组道路驳岸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0-08-15 14:46来源:金寨县麻埠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田湾组道路驳岸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田湾组道路驳岸

二、资金来源

金脱贫组办〔2020〕23号   统筹整合资金

三、实施期限

        2020年7-11月

四、绩效目标

受益贫困人口35人,项目使用年限10年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麻埠镇人民政府  冯伦海

六、受益对象

齐山村

七、带贫减贫机制

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出行条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0年8月15日-24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金寨县扶贫开发局

麻埠镇人民政府

齐山村民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金寨县(区)扶贫办(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6750 

麻埠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4-2701876;

齐山村委会监督举报:0564- 7309002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麻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实施方案(齐山村田湾组道路驳岸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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