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麻埠镇关于田湾组道路驳岸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田湾组道路驳岸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田湾组道路驳岸
二、资金来源
金脱贫组办〔2020〕23号 统筹整合资金
三、实施期限
2020年7-11月
四、绩效目标
受益贫困人口35人,项目使用年限10年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麻埠镇人民政府 冯伦海
六、受益对象
齐山村
七、带贫减贫机制
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出行条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0年8月15日-24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金寨县扶贫开发局
麻埠镇人民政府
齐山村民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金寨县(区)扶贫办(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6750;
麻埠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4-2701876;
齐山村委会监督举报:0564- 7309002;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麻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