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老人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1、凡具备享受高龄老人津贴资格的老年人,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代为申报。
2、村委会要认真审查核实,进行初审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
3、镇政府接到村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登记和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和造册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县老龄办审批.
4、 县老龄办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各乡镇并说明理由。复审无异议后,统一登记造册(纸质和电子版),报县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备案。《金寨县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登记表》经审定后,应在县老龄办,乡政府以及村委会分别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