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2020年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寨县2020年药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金药安委〔2020〕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20年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得分100分,自查情况如下:
一、加强部门协调,强化药品监管联动(自查得50分)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培训3次,深刻领会法规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广播、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作用,采取开设专题专栏、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倡导社会共治,营造浓厚氛围。(自查得10分)
2、接入系统,上传信息。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接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上传全部预防接种档案数据至全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平台,上传所有疫苗流通使用信息至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自查得10分)
3、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梅山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创建已达标,村、社区卫生室规范药房创建动态达标率95%以上。(自查得10分)
4、建立体系,保证质量。推进涉苗单位建立药品疫苗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疫苗追溯数据,形成互联互通药品疫苗追溯数据链,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防范非法药品疫苗进入合法渠道。(自查得10分)
5、定期检查,压实责任。梅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定期、不定期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进一步落实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自查得10分)
二、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自查得50分)
6、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物滥用监测与报告。加大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与报告,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20份/万人,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比例,药物滥用报告达到标准。(自查得25分)
7、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梅山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在诊疗过程活动中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向县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比例达15份/万人要求。(自查得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