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黑广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广 播接收工作,切实维护卫星电视广播传播安全,根据县政府办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梅山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黑广播开展专项整治,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等有关法规,坚持“边整治、边规范”的原则,依法打击私设有线电视前端的行为,规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锅”)销售、安装和使用,净化天空,美化市容,推动我镇文明创建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范围:全镇住宅小区及散住居民区。
(二)对象:上述范围内安装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锅”)的家庭用户。
(三)时间:2021年3月-12月。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21年3月22日至4月15日)。一是精心谋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二是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广泛宣传,造浓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抖音平台、宣传车、明白纸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讲明政策和优惠措施,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四是调查摸底,由各社区深入无物业小区走访调查,通过明查暗访了解卫地设施及黑广播安装的位置和家庭使用情况,并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10月20日)一是管住销售环节 ,由市场监管所对属地非法销售卫地设施的经营网点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停止销售和安装, 处理库存设施,对拒不停止销售或上门安装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其卫地设施,并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二是督促整改拆除,镇综合执法大队、文化站深入居民小区,对擅自安装使用“小锅”的小区居民户进行上门宣传,下达整改通知书, 动员用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三是开展高效服务,对自愿改装有线电视的用户,联系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落实优惠措施,及时、主动帮助用户安装有线电视,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四是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自行拆除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并强制拆除,镇执法大队、文化站及村(社区)全力配合。
(三)规范完善阶段( 2021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小区物业一经发现有擅自安装使用“小锅”的,应及时劝阻教育,劝阻教育无效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着力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二是实行技术屏蔽,在城区有线电视通达区域采取技防措施,安装卫星电视广播接收和屏蔽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 认真研究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强对整治活动工作的领导,镇成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黑广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本次整治活动日常工作。为切实保障整治工作开展,抽调市监、公安、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
(二)明确职责 ,密切配合。 整治行动由镇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指挥协调,执法大队为主体实施单位,负责属地专项整治工作,无物业的小区及散住居民区由所属社区进行摸排登记。
(三)严明工作纪律。清理整治过程,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事,不搞变通、不走过场、不办“人情案”,坚持文明执法,妥善处理与用户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向镇文化站报送序时进度。(联系人:吴劲松,电话:2708997 )
附件:1、梅山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黑广播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小区卫星电视接收器摸底登记表
附件1:
梅山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黑广播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贻胜
副组长:戈英伍 周承坤 陶学琦 朱道超 周 娟
余昌福 陈 浩 金良勤 余 浩 吴 然
陈 炯 江露露 苏举端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成 员:简 敏 王 林 陶 燃 曾庆延 朱润南
赵勤亮 孙 磊 肖顺海 张 彬 吴劲松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周 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小区卫星电视接收器摸底登记表
序号 |
业主姓名 |
楼栋号 |
单元号 |
房号 |
联系方式 |
拆除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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