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2021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

2021-12-17 09:22来源:金寨县梅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年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梅山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同时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兄弟单位大力支持,我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认真扎实开展。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7日,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72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672人。今年新接受社区矫正对象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2人,目前梅山司法所在册矫正人员共52人,其中危害安全5人,破坏经济秩序罪14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力罪2人,侵犯财产罪5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18人,其他9人2人为暂予监外执行,其他51人均为缓刑

二、重点工作

  1.健全规范网络档案

    为了有效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根据省厅、市局和县局的要求,梅山司法所将社区矫正网络档案的健全和规范作为本年度社区矫正的重点工作。对于新接收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我所将对其进行入矫宣告、谈话教育,告知其权利义务和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明确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并针对矫正人员所犯罪行、认罪伏法态度、悔罪表现、身体状况、家庭背景等情况制定矫正方案,在此基础之上为其建立工作档案,实行一人一案一档。在纸质档案建立健全的同时,我所也注重规范网络档案,本年度,我所以做到纸质档案和网络档案双达标作为工作目标,确定专门司法干警,严格按照《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网上录入、材料扫描上传等办法将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全员全案在网络上得以呈现,即有利于司法所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上级主管部门的远程监督。

  2.实行人文矫正管理

对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管理,我所实行人文管理的原则,矫正责任人针对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给予心理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减少对社会的抵触情绪,提高他们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的自信心。

  3.积极开展专项活动

为促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的要求,梅山司法所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我所根据活动方案认真部署活动的开展、明确目标和措施,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整合资源,规范运作,加强宣传,积极配合县局做好相关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到“五清”(犯罪原因清、改造情况清、思想状况清、回归时间清、家庭背景清)。在矫正对象移交衔接环节中,做到“四个确保”(确保登记不漏一个、确保档案齐全、确保签订帮教协议、确保矫正时间不出差错)。日常工作中,我所定期对辖区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普遍的进行摸排走访,责任人先电话联系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人,约定时间安排走访,在走访过程中,责任人一方面宣讲社区矫正的法规政策,加强其对接受社区矫正认识,一方面详细询问他们在生活中是否存在较大的困难,对于确实困难需要帮助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协调相关单位给予帮困扶助。

三、存在不足

  1.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不规范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社区矫正法》规定司法所在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管理中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工作,梅山司法所在实际工作中在这方面做得不够规范。我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多数安排在其来所书面汇报时,对于学习时间和社区服务时间不足者再另行通知来所。

  2.个别人员对矫正管理不重视

社区矫正是相对于监禁刑而言的一种特殊刑罚手段和方式,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对其并不十分了解,更在一定程度上认为其和不执行刑罚没有差别,特别是从监所假释的个别人员,认为假释就是另一种形式的释放,这对于社区矫正的有效管理造成很大阻碍,我所在实际工作中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在经过我所干警的再三教育这下才有所缓解。

  3.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不专业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所开展以来,一直作为司法所的一项职能工作主要由我所干警来开展工作,司法干警的日常工作除了社区矫正外还要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各项职能工作。一方面,由于司法所配备人员少,司法干警的精力有限;另一方面,由于专业知识的不完备,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中不具有专业性。

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是司法所的一项职能工作,更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项大工程,今后,我所将正确看待自己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踏实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山 司 法 所

                      二一年十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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