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实验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及市县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1.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
2.坚持阳光招生。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本着稳步完善的宗旨,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3.坚持均衡发展。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定学校生源,各校应向社会和家长大力宣传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一体化”等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成果,展示学校在办学条件、教育教学上的巨大变化和优势,宣讲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政策等,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内学校就读。要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做好2021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常红
副组长:肖 飞 黄开明 卫克虎 李祖德 卫立国
成 员:孙守忠 郑学文 徐 冉 周 到 何振庆 刘玉柱 李 勇 杨 军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邬成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各校招生工作。
四、招生办法
各学校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由各小学签发《小学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就读。小学毕业生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直升本校初中,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初中招生根据实验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数签发《初中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生持《初中入学通知书》、《小学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直接到本校初中就读。对未按时报名的学生,招生学校需列出名单,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完成该部分学生的追踪工作。初一新生报名实行双向评估,对小学评估巩固率,对初中评估入学率。
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也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 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
做好对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的入学和关爱工作。要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各校要落实措施切实加大招生工作力度:扩大宣传攻势,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带资料进班入户,见学生见家长;及时组织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做好幼升小、小升初衔接工作;根据报名情况,做好未入学新生宣传走访工作,要求假期内每户最少走访3次,摸清学生思想动向,积极动员新生入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负责统筹贯彻招生政策、组织招生宣传等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校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三)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建立学籍。实行严格的转学审批制度,严禁择校等违规转学行为。各学校务必在新学年开学后15日内,规范完成所招录一年级新生的信息采集、建立学籍工作。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实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情况进行调度督导。
(五)强化履职问责。各校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实验学校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校长考核范围,以强化责任。
(六)落实招生奖惩。各校要制定招生奖惩细则,以强化职责。统筹好进班入户走访工作,对招生工作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实验学校将进行奖励。
招生入学报名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