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符合政策要求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个人或集体
补贴范围:参照县相关文件
补贴标准:参照县相关文件
申请程序:个人写申请---提交到镇文化站---镇文化站审核---上报县文旅体育局
申请材料:参照县相关文件
咨询电话:0564-2708990
受理单位:梅山镇文化站
办理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监督单位: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564-2701001
监督地址:梅山镇双河路和南溪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