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金寨县梅山镇2023年度第四季度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表

2024-01-10 11:13来源:金寨县梅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3]1467号

汪才明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汪才明

92341524MA2N5HC28W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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