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结果】金寨县梅山镇2024年8月2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

2024-08-23 11:16来源:金寨县梅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4]1344号 金寨县诺丁牛排明发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诺丁牛排明发店 92341524MA8PJML449 李泽军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2 金市监处罚[2024]1355号 安徽夏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别山将军源土蜂蜜案 安徽夏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1341524MA2UP9CUOF 夏园园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别山将军源土蜂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648元,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3 金市监处罚[2024]1359号 安徽齐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和冒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商品条码案 安徽齐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341524MA2W3A7Y6P 姚弟峰 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和冒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商品条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项、第七十一条和《安徽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安徽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8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804.9元,罚款3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4 金市监处罚[2024]1358号 安徽中合大别山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皖雲茶油案 安徽中合大别山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1341524343937911C 李进孝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皖雲茶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152元,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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