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结果】金寨县梅山镇2024年6月11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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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248号 | 陈菊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陈菊 | 92341524MA2QGX7A8R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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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4]1249号 | 金寨县刘福英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刘福英百货商店 | 92341524MA2QG8DU10 | 刘福英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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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4]1250号 | 金寨县孟波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孟波百货超市 | 92341524MA2QHCOH99 | 赵孟波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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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市监处罚[2024]1251号 | 闻梅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闻梅毅 | 92341524MA2QGC119N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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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市监处罚[2024]1264号 | 金寨县明洁烟酒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明洁烟酒商行 | 92341524MA2U1T1X9C | 薜芹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三、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8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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