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结果】金寨县梅山镇2024年11月25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450号 |
金寨县成胜茶庄龙城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成胜茶庄龙城店 |
92341524MA2T93LY65 |
秦锐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三、五、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8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65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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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4]1452号 |
金寨县玲莹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玲莹百货超市 |
92341524MA8NNH67XR |
吴春玲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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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4]1454号 |
金寨县兰平百货食品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兰平百货食品超市 |
92341524MA2P10FJX8 |
邓卓平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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