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2025年职业介绍服务指南

2025-03-04 15:47来源:金寨县梅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

职业介绍

二、办理依据和服务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三、办理地点

1.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府东侧50米)

2.梅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四、服务对象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五、申请条件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七、服务流程

1.申请人向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或梅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在线、电话咨询或提交预约申请。

2.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或梅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电话进行指导,对预约指导在承诺时间内完成。

八、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咨询电话

0564-7061900(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64-2701001/7061051(梅山镇党政办/梅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十、监督投诉方式

0564-27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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