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2025年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就业登记
二、对象范围:《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服务。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就业登记需真实,登记就业后失业即取消
五、受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乡镇无此项职能,仅可办理咨询事项)
六、办理条件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七、申报方式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3、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八、申请材料目录:
该事项无须申请人提供材料
九、办理时限
即办
十、办理流程:个人/单位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审核审批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快递送达
十三、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电话
0564-7061900(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64-2701001/7061051(梅山镇党政办/梅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十五、监督投诉方式
0564-27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