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结果】金寨县梅山镇2025年3月27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5]1133号 | 金寨县百果一号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小台芒案 | 金寨县百果一号水果店 | 92341524MAE1CXHG8Q | 周永芳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小台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