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一、事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
二、机构职能:负责镇执法合法性审查和综合协调、城镇建设及相关领域执法、安全生产、环保、林业及相关领域执法等公共服务工作。
三、权责清单: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建筑规划。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的拆除。建设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四、执法程序:
1、立案
2、调查取证
3、听证程序
4、行政处罚决定
5、送达
6、执行程序
五、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六、强制决定:依法拆除
七、救济渠道:依法告知对方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举行听证、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