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警示】金寨县油坊店乡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油坊店乡食安办在加大对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如下:
1.选购食品时,要到证照齐全并且依法依规不超范围经营的食品销售主体(实体店、网店)。若证照不全或经营范围不符,请谨慎选购。
2.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查看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未标识或标识不全,请谨慎选购。
3.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食品标签是否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未标识或标识不全,请谨慎选购。
4.选购猪肉时,要查看整批猪肉背面是否有两章(条形章、圆形章),两章分别是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未见印章或缺章,请谨慎选购。
5.选购食用农产品时,要查看前后包装上是否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未公布相关信息,请谨慎选购。
6.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查看包装左上角是否有经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的“蓝帽子”标志。同时,查看保健功能是否是需要的功能。没有“蓝帽子”标志或标签内容不全的,请谨慎选购。
7.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时,要查看包装上是否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字样和标签信息。无“婴幼儿配方乳粉”字样或标签信息不全的,请谨慎选购。
油坊店乡食安办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