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油坊店乡2024年2月2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4-02-05 19:18来源:金寨县油坊店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和依据
1 金市监处罚[2024]1063号 金寨县朱堂世纪华联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朱堂世纪华联 92341524MA8NTB174K 尹仁军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2 金市监处罚[2024]1064号 郭慧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郭慧 92341524MA2WCFXA8W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3 金市监处罚[2024]1068号 金寨县冷冲金诚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冷冲金诚超市 92341524MA2QGH6C43 李乃金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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